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投标邀请书
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旺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永润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利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宇茂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融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A1000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占兜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一座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占地面积5250㎡,炉渣处理量为150t/d,年生产砌块砖约2000万块,建筑面积5250㎡。主要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新增生成能力(或使用功能):年生成砌块砖约2000万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新增生成能力(或使用功能):年生产砌块砖约2000万块,具体内容以招标控制、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为5250平方米工业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上午09 时00 分到12 时00 分,下午14 时00 分到17 时00分)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楼)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23日9 时30 分,地点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30号乡政府机关一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8*****333,传真:/
联系人:倪工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楼,邮编:350014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纪检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30号乡政府机关一层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1-05-31 11:03:22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05-31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1-06-04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线下购买
开标时间:2021-06-23 09:30:00
文件售价:500
元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线下递交
发布媒体: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源URL: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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