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监理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监理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NWXCCGS-2021-05HC9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新发改字【202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监理;
2.2 项目编号:LNWXCCGS-2021-05HC944;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工程规模: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小学部:学校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容纳学生1620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小学部、门卫室,及田径场、足球场等公用辅助设施;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中学部:学校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容纳学生900人,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报告厅、风雨操场,食堂,综合楼、初中部等;
2.5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
2.6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7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且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监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监理团队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且具备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5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且网上可查。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5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9时至2021年6月1日16时(周六、周日接受报名),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8@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所有内容必须完整、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以认可。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转0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jlsjsxxw.com:20001/web/bbdetail/1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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