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遂川县人民医院

采购手术室净化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4461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 ·南昌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 件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明细表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技术文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7-3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质证书

7-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7-6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7-7中小企业声明函

7-8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表

技术要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依据遂川县政府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4461

2.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手术室净化工程
1项
人民币1180万元

注:中标价内含1 %的施工配合费在内。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8)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无在建项目。

(10)投标人具有针对本项目净化空调机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www.jxzfcg.gov.cn)或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zfcg.jaf.gov.vn)或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 sczbtb.cn)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每份300元人民币投标前现场缴纳。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08月06日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4号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  编:330046        

联系人:李严波、邓礼峰

电  话:****-****************

传  真:****-********

电子函件:jxzb4@126.com

开户行:南昌银行铁路支行

账  号:188*****80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1
采购人名称:遂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23号   邮编:343900

电话:****-*******         传真:****-*******

2
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电话:****-****************      传真: ****-********

3
1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

注:可凭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作为投标凭据。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1日前转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邮政储蓄银行,帐号:****************88)

4
17.1
投标有效期:90 天

5
18.1
副本的份数:3

6
27.2.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价格评分  40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技术评分 40分

2.1)技术参数 20分

  2.1.1)评委在根据各投标人的专用设备工程主要设备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及材料配置确定其所属给分:“*”技术指标负偏离一项扣4分,非“*” 技术指标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2.2)根据投标人对“附表:主要材料设备备选品牌表”的备选品牌响应情况,必须全部为备选品牌,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2)设计方案 15分

设计方案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深化设计施工图总体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提供的各类规范的要求;深化设计施工图清晰、设计深度好、说明具体详尽,设备与管线综合布置等符合实际要求、布局合理科学。评委根据以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打分,优(10.1-15分)、良(5.1-10分)、合格(0-5分)

2.3)施工组织设计5分

投标文件对以下每项且描述清晰、合理,与招标文件要求契合,各得0.5分

2.3.1施工总体布局

2.3.2施工管理组织架构

2.3.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进度的各种措施齐全

2.3.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2.3.5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关键施工技术与工艺

2.3.6检测技术与方法

2.3.7保证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

2.3.8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及检测设备计划

2.3.9材料,劳动力用量计划

2.3.10工期(交货期) ,以本工程要求为基本工期,满足基本工期得0.5分,达不到基本工期则0分

(3)商务评分 20分

3.1)付款方式 1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

3.2)投标人提供(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缺一项不得分,共3分;

3.3)投标人提供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缺一项不得分,共1分;

3.4)投标人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信用等级AAA级证书得3分,满分3分;

3.5)投标人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净化工程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证书得4分,满分4分;

3.6)投标人取得洁净手术室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1项得1分,满分2分。

3.7)投标人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在江西省范围内签订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洁净手术室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本,否则该业绩不得分)每提供一份完整材料得1分,满分2分

3.8)投标人提供该公司授权在江西省内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并提供联系电话和地址),得2分;在江西省内设有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服务一周年以上(凭江西省辖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计分),得3分,满分3分;

3.9)投标人提供与二甲以上医院(含二甲)签订的洁净工程维修保养合同,每提供1家医院的合同得0.5分,满分1分

注明;以上商务部分(除付款方式外)以原件计分,否则不得分。

7
33.1
采购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 收费标准按人民币9.8万元收取。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详见“投标邀请”

4.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人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7-4)。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提出书面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提示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9.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结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9.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明细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

12. 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

1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7-7、7-8)。

12.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7-7、 7-8)。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7)。

14.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验收后运行一年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六章技术要求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5.投标报价

15.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设备、施工、税费、各种取费、保险、深化设计、检验验收、土建配合费(土建配合费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一)等一切费用;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5.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5.3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缺漏部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5.5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存现、现金缴纳;或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

   注:可凭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作为投标凭据。以现金形式存入我公司账户请在汇款人处填写单位名称,摘要处填写清楚投标项目,请在开标前到我公司财务处换取收据。

16.3 任何未按第16.1和第16.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16.4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

(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或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5)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应自投标邀请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8.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三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文件袋中,且在文件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9.3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9.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0.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五、 开标及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并唱标。

23.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制造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交货期、交货地点、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3.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的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4.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提交投标书的;

2)未提交投标一览标、明细表或明细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7)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4.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5.投标的澄清

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6.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7.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列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7.2.1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综合评分,按平均综合评分的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及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7.2.2评标办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8.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8.1 除按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私下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六、 授予合同
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9.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9.2 在审查建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时将考虑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

29.3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建议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侯选供应商能否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30.中标公告

30.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网址:www.jxzfcg.gov.cn),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30.2中标公告发布期内,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6.4条和第16.5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2.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采购合同。

33.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汇票。

33.3 中标供应商如未按第33.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16.6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解释权

34.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9.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工程备料款(10%);施工人员、装饰材料进场后支付总工程款(25%);空调设备及电动门安装完毕后支付总工程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30%);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2
11.5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

注;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常驻至少一名工程师在医院专门负责培训和维护

3
18.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适用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交货时间和地点见采购需求表。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

9. 付款方式

9.1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2. 检验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延期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5. 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 税费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 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18.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8.3 履约保证金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 银行保函或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由国内银行、国内营业的或与国内银行有代理业务关系的信誉好的国外银行提交。其格式采用买方可以接受的格式;或

   2)现金、保兑支票、汇票

18.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19. 仲裁

19.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 违约终止合同

20.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 破产终止合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 转让和分包

22.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中小企业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2.3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 合同修改

23.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 通知

2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 计量单位

2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 适用法律

2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7.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7.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8 合同生效及其它

28.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8.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

28.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供货范围表及分项报价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履约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合同补充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采购需求表。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明细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9款。

  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采购需求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五章  附 件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明细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和

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
投标价格
投标

声明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

注:此表应按“投标须知”18.2条的规定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该表。

投标人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3.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货 物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 价(注明装运地点)
总价

1







2







3







4







5







6







7







8







    总计

注: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签章: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签章: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签章: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资格证明文件。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2)中小企业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7-7和7-8资格证明文件。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3)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7-6资格证明文件。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4)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5)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6)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7-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年检合格的复印件)

7-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7-3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质证书
(复印件)

7-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         


7-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①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

②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

③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

④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

⑤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3.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l)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

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名称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7-6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或投标人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代理协议复印件)

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将以我方的产品对贵公司的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我们特作如下说明:

(1)同意(贸易公司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制造商名称)的(产品名称、型号)参加贵公司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并在中标后向我方购买相关产品。

(2)(贸易公司名称)在中标后,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

(3)我们将依法承担制造商的责任。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签章         制造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          

7-7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7-8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     行业的     (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表
招标编号:****-********4461


手术室净化工程

数量
1项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

交货地点
遂川县人民医院迁建住院大楼项目现场

安装地点
遂川县人民医院迁建住院大楼项目现场

备注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

1.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遂川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二层,包括手术室15间(其中4间普通手术室、1间Ⅲ级正负压手术室、6间Ⅲ级手术室、2间Ⅱ级铅防护手术室、1间Ⅱ级手术室、1间Ⅰ级手术室)相应辅房及办公辅房;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设计、施工、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各种取费、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2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做出废标的决定。红色字体建议删除

1.3投标人应对其所报货物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所报货物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做出废标的决定。红色字体建议删除

1.4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出现故障,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确保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以保障招标方的正常使用至故障设备修复为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售后维修服务方案。

1.5投标人所报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以下内容要求,所列内容涉及品牌型号的,投标人所报产品应相当于或不低于清单中所列配置。

1.6验收标准和方法

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乙方申请相关专业机构验收合格,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如有必要可邀请专家验收。验收依据以合同文本和招标的承诺函为准。

1.7培训要求

由厂家组织用户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用一段时间后提供现场的深入技术培训,终生提供免费的应用咨询以及技术帮助。提供免费的仪器操作、维护、维修的国内培训。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确保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由生产厂家或投标厂家为用户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二、技术要求

二层手术部:手术部共设手术室15间及其相应走廊、辅房,其中Ⅰ级手术室1间,Ⅱ级手术室3间(其中骨科2间,防辐射),Ⅲ级洁净手术室7间(设2间腔镜手术室和1间正负压手术室),4间普通手术室。手术部洁净辅房、洁净走廊空气洁净度100000级,污物走廊及办公区域做舒适空调。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手术室无影灯、吊塔的采购、安装。层高为4200mm,手术室吊顶高度净高3000mm,洁净走廊及辅房吊顶高度净高2800mm。空调机房位于设备层(设备层在该大楼第三层)。

招标范围详见附平面图范围线。

2.1、具体招标范围:

2.1.1建筑装饰装修:包括范围内墙面、地面、顶面及门窗装修、设备层开孔洞的预留、加固、防水、空调设备基础,不包括附图范围线内的建筑地面找平、土建隔墙砌筑及抹灰、外墙、外墙窗及外墙装饰、护士站台、移动家具、空调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

2.1.2给排水系统:给水管道提供到各楼层管井并预留阀门,排水管道预埋到洁具位置并预留阀门,阀门后的末端管道及洁具由中标方提供

2.1.3强电系统:由甲方将双电源提供到楼层管井,并敷设总配电箱(满足中标方提供参数),其后部分的电缆、电线、灯具、插座、开关等均由中标人提供。

2.1.4弱电系统:网络、背景音乐、监控、呼叫、门禁系统,均由中标方提供。其中网络、由中标方预留至楼层弱电井内10m,由甲方接入大楼弱电系统;背景音乐需由甲方提供消防强切信号至背景音乐主机。

2.1.5医疗气体:氧气、负压吸引接口由甲方提供到楼层管井,并设置总阀门及减压阀,其后部分的管道、气体终端、设备带、压缩空气、笑气、二氧化碳的汇流排等由中标人提供,废气排放为射流。

2.1.6暖通系统:招标范围内的全年冷热源由中标方提供;单独采用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2.1.7专业设备:含吊塔、无影灯,不含手术床。

2.1.8范围不包含的消防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消防喷淋管道、消防报警、防火隔断、防火门、疏散标志、应急灯等,对于不在本次范围设施的安装,中标人应提供安装协助配合。

2.2设计依据

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选择都应具有先进性,满足现代化医院的使用要求。全部技术指标,包括设备、材料各项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及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

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T14295-2008空气过滤器

GB/T13554-2008高效空气过滤器

GB15982-2010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修订版)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2年修订版)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9-2003压缩空气站规范

JGJ49-88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04年征求意见稿)

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T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还未能达到国际和国内最新标准,中标人的深化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须符合最新的国内、国际标准。

2.3、深化设计基本要求

2.3.1. 深化设计的总体原则是:洁污分明,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先进完备。

2.3.2.根据大楼使用功能要求及依据现行的规范标准,完成招标范围内各区域系统设计方案、设备、材料配置和整体布局。

2.3.3.遵循技术先进、造价经济、运行节能、质量可靠、使用寿命长、操作维修方便的原则。

2.4、设备、材料质量要求

2.4.1设备、材料必须是全新的优质产品。

2.4.2产品的设计、制造、检测严格执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2.4.3所投产品中如需通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其他国家权威机构的检验的须提供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

2.4.4主要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并有出厂合格证书。

2.4.5水管及配件、电气管材等可以采用当地优质品牌。

2.4.6所投货物中,有进口产品的在验收前须提供进口报关单

2.5、配置总体要求:

2.5.1、手术室洁净度划分:

用 途
净化级别
净 化 区 域

二层手术室
Ⅰ级
I级手术室1间

Ⅱ级
II级手术室3间,其中骨科手术室2间(铅防辐射)

Ⅲ级及普通手术室
普通手术室4间,Ⅲ级手术室7间(其中2间腔镜手术室、1间正负压手术室)洁净走廊、各类辅助用房等。

2.5.2、设备机房由投标人提供设计要求,土建部分、装饰部分、照明不需报价,净化空调设备及相关电气设备等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6、手术部技术要求

手术部的技术要求:

2.6.1、装饰工程

洁净区饰面材料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洁净区范围内与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等粉制材料。洁净区域内墙面、天花等要求气密。

2.6.1.1墙面材料

(1)手术间墙体采用:高承重镀锌方钢钢结构,规格为30*50,壁厚1.2mm,内墙面选用厚1.2mm(国标)电解钢板,面喷抗菌涂料,背贴12mm石膏板,钢板按手术间实际尺寸及模数加工成型,现场拼接,墙与墙、墙与顶采用整体八角形连接,整体面层经处理后达到气密无缝、平整光滑要求,铅防护手术室采用六面防辐射,四周墙面必须采用2.0mm铅板施工至上层楼板底。且防辐射检测结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2)手术间面层:采用真空高压喷涂优质防霉耐擦洗的亚光抗菌油性涂料,色彩要柔和、环保,并体现医院以绿色为主的主色调,颜色需要甲方确认。

(3)手术部洁净走廊及其辅房墙体采用:75轻钢龙骨+12mm石膏板+面贴3mm(18S)铝塑板(国标),采用优质品牌产品,颜色需要甲方确认,基层和面层总厚度不小于15mm。

(4)手术部污物外廊:外侧墙在土建墙基础上刮腻子平整后,真空高压喷涂优质防霉耐擦洗的亚光抗菌乳胶漆,内侧墙采用C75轻钢龙骨+12mm石膏板+涂料(地上一米内贴3mm(18S)铝塑板,采用优质品牌产品,颜色需要甲方确认)。

(5)办公用房采用:在土建墙体砌筑抹灰的基础上刮腻子平整后,真空高压喷涂优质防霉耐擦洗的亚光抗菌乳胶漆。

(6)手术部湿区采用:土建墙防水处理后铺贴瓷砖(土建墙由总包砌筑);

(7)手术部换床间、洁净走廊在距离地面中800mm处设置200mm宽的304不锈钢防撞带(不锈钢板厚度1.5mm);手术部内走廊及辅房所有阳角均设置不锈钢护角,护角做至吊顶。

(8)所有防撞带和不锈钢护角与手术部整体装饰要求有很好的协调性。

(9)防辐射手术室墙面:四周采用钢架结构敷2mm铅板,施工至上层楼板底。

2.6.1.2地面材料

(1)手术部地板:铺设前必须先采用进口知名品牌的自流平及界面处理剂处理;防辐射手术室必须在手术室地面和手术室上层的地面找平前做20mm厚钡水泥防辐射处理;

(2)手术间地面均采用:铺贴≥2mm厚进口知名品牌的防静电耐磨、防火、抗菌PVC卷材,地板卷材拼缝均用同质专用焊条处理平整无缝;

(3)洁净辅助用房和办公房地面采用:自流平及界面处理剂处理后,铺贴≥2mm厚进口知名品牌的耐磨同质透心、防渗透、抗菌PVC卷材地板。防火等级要求达到B1级;地板卷材拼缝均用同质专用焊条处理平整无缝,且与墙体均为圆弧连接;各房间根据美观要求需拼花串边;

(4)墙身设置12cm高同地面材料的圆弧形踢脚线;

(5)手术部湿区:采用防水处理后铺贴瓷砖。

2.6.1.3吊顶材料

(1)洁净手术间吊顶采用:1.2mm厚(国标)的电解钢板,面喷抗菌涂料,背贴12mm石膏板。

(2)洁净走廊及相应辅房天花均采用:C60轻钢龙骨+9.5mm石膏板板+面贴3mm(18S)铝塑板,采用优质品牌产品;

(3)污物外廊及相应辅助用房办公区天花均采用:C60轻钢龙骨+600*600(300*300)*0.8mm铝扣板;

(4)办公区天花均采用C60轻钢龙骨+600*600(300*300)*0.8mm铝扣板;

(5)湿区天花采用:C60轻钢龙骨+600*600(300*300)*0.8mm铝扣板

(6)除洁净手术间外,吊顶相应位置须预留检修口,应满足检修维护作业需要。

2.6.1.4门窗装饰

(1)手术间均采用:医用平移式气密封电动门,电动门电机和控制器为进口。门尺寸不小于1400×2100mm(带观察窗)。门体构造坚固,能抵挡日常碰撞而不发生形变。手术间门眉上有“手术中”指示灯。铅防护手术室的电动门必须采用带铅防护措施的电动门, 门眉上有“放射中”指示灯。

(2)换床间(进入洁净走廊处)、采用医用平移式自动门。门尺寸不小于1400×2100mm(带观察窗)。门体构造坚固,能抵挡日常碰撞而不发生形变。

(3)开门方式为感应(设在墙内用脚感应,避免人员走动时感应)、电动和门把手三种,控制模式采用微电脑控制,要求运行平稳宁静、气密封效果好。

(4)净化区辅助用房均采用:手动门,带防撞功能(贴1.2mm厚不锈钢板),门体采用钢板贴PVC膜,PVC膜色调与墙面协调且满足气密要求,门板采用铝型材包边,门套采用配套铝型材。所有的把手和门锁均采用不锈钢。

(5)办公区域采用:优质胶合板门,样式需经甲方确认。

(6)病床经过区域门体装设不锈钢防撞带

(7)手术室结构采用八角形,墙与吊顶、墙与墙采用45度连接,让气流有效过度,不产生死角(斜边560mm)。

2.6.1.5其它

(1)刷手池应采用国内著名品牌产品。整体选用304#不锈钢板(316#内胆),内弧形设计、设置挡水板、气密式水封,刷手池均配50L热水器;

(2)刷手池采用感应龙头;

(3)刷手池出水温度恒定;

(4)刷手池配备非接触感应式皂液器;

(5)刷手池上方配镜子;

2.6.1.6手术间的基本配置

装备名称
配 置 要 求
每间数量

中央控制面板
①时钟;②计时钟;③空调系统启停、监控,温湿度显示及控制,高效过滤网堵塞报警;④照明系统控制;⑤免提电话面板;⑥医气系统报警⑦书写台
1套

内嵌式器械柜
不锈钢材料,900×1700×350,平移门开启,上下两层,内置高强度玻璃托架,可放置足量手术器械。柜体采用1.2mm磨砂304#不锈钢板
1套

内嵌式麻醉柜
同上
1套

内嵌式药品柜
带抽屉2个,其他要求同上
1套

X光观片箱
采用内嵌式观片箱。Ⅰ级手术室设六联,其余手术室设四联,LED光源
1套

输液导轨
每套含4个吊钩
1套

组合电源

插座箱
1.2mm磨砂304#不锈钢板,其中3组含4个220V 10A插座,2个接地端子;1组含1个三相380V 20A插座,3个220V 10A插座,2个接地端子。
4组

藏墙

医用气体面盘
1.2mm磨砂304#不锈钢板,内含气体终端及插头,要求为德制,所有插头均为不可互换式,为快速插拔型,可单手操作,配相同数量插头
1套

2.6.2、净化空调工程

2.6.2.1总体要求:净化空调系统应使医院洁净手术室处于受控状态,应既能保证洁净手术部整体控制,又能使各洁净手术室灵活使用。洁净手术室应与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

2.6.2.2设计参数

2.6.2.3室内设计参数(见表2、表3)

表2:洁净手术部的洁净用房等级标准

等级
沉降(浮游)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空气洁净度级别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0.2个/30min·φ90皿(5个/m3)  

周边区 0.4个/30min·φ90皿(10个/m3)
手术区100级

周边区1000级

洁净辅助用房
局部Ⅰ类区0.2个/30min·φ90皿(5个/m3)

周边区0.4个3/0min·φ90皿(10个/m3)
1000级(局部100级)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0.75个/30min·φ90皿(25个/m3)

周边区1.5个/30min·φ90皿(50个/m3)
手术区1000级

周边区10000级

洁净辅助用房
1.5个/30min·φ90皿(50个/m3)
10000级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2个/30min ·φ90皿(75个/m3)

周边区4个/30min ·φ90皿(150个/m3)
手术区10000级

周边区100000级

洁净辅助用房
4个/30min ·φ90皿(150个/m3)
100000级


洁净手术室
5个/30min·φ90皿(175个/m3)
300000级

洁净辅助用房

表3:洁净手术部主要技术指标

名   称
最 小 静 压(Pa)
换气次数     (次/h)
手术区手术台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m/s)


温度(℃)
相对湿度(%RH)
最小新风量
噪声dB(A)
最低照度(Lx)

对相邻低级洁净室
(m3/h.人)
(次/h)

特别洁净手术室
+8
/
0.25~0.3
22~25
40~60
60
6
≤52
350

标准洁净手术室
+8
30~36
/
22~25
40~60
60
6
≤50
350

一般洁净手术室
+5
18~22
/
22~25
35~60
60
4
≤50
350

准洁净手术室
+5
12~15
/
22~25
35~60
60
4
≤50
350

体外循环灌注准备室
+5
17~20
/
21~27
≤60
/
3
≤60
150

无菌敷料、器械、一次性药品室和精密仪器存放室
+5
10~13
/
21~27
≤60
/
3
≤60
150

护士站
+5
10~13
/
21~27
≤60
60
3
≤60
150

准备室(消毒处理)
+5
10~13
/
21~27
≤60
30
3
≤60
200

预麻醉室
-8
10~13
/
22~25
30~60
60
4
≤55
150

刷手间
>0
10~13
/
21~27
≤65
/
3
≤55
150

洁净走廊
0~+5
10~13
/
21~27
≤65
/
3
≤52
150

更衣室
0~+5
8~10
/
21~27
30~60
/
3
≤60
200

恢复室
0
8~10
/
22~25
30~60
/
4
≤50
200

污物走廊
0~+5
8~10
/
21~27
≤65
/
3
≤55
150

2.6.2.4空调系统组成

(1)Ⅰ、Ⅱ级手术室均采用一拖一形式,Ⅲ级腔镜手术室采用一拖二、其他Ⅲ级手术室采用一拖二的形式,Ⅲ级正负压手术室采用一拖一,4间普通手术室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Ⅰ、Ⅱ、Ⅲ级洁净手术室采用手术室专用送风天花装置,上送下回风。手术部洁净走廊及相关洁净辅助用房采用一台卫生型空气处理机组,高效送风口送风,洁净辅助用房为上送下回风,洁净走廊采用上送上回。手术部清洁走廊及相关辅助用房、办公辅房及卫生通过区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散流器送风,上送上回风。

(2)手术部区域各采用一台新风机组集中供应新风。新风预处理系统集中式设置。

(3)办公走廊及相关辅助用房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形式,达到舒适性要求。

(4)净化空调系统至少设初效、中效、高效三级空气过滤,第一级设置在新风口,第二级设置在系统的正压段,第三级设置在送风末端。

(5)手术间、洁净走廊、麻醉复苏室、污物打包、污物洗涤、男更、女更等应有合适的排风系统,排气风机选用低噪音国际知名品牌。排气负压段设置中效过滤器。系统内设止回阀,出口设防虫网与防雨百叶。

(6)洁净手术间采用送风天花送风,送风天花置于手术台上方。洁净手术室采用上送风、双侧下部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回风口洞口上边高度不应高于地面0.5米,洞口下边离地面不低于0.1米;

(7)洁净走廊及其辅助用房采用高效送风口,上送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手术部清洁走廊及相关辅助用房、办公辅房及卫生通过区采用散流器送风口,上送上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

2.6.2.5净化空调机组配置及材料要求

空气处理机组选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知名品牌医用卫生型净化空调机组;该设备应在以往同类工程中有广泛的应用。严禁使用普通机组代替净化空调机组。采用优质的性能稳定品牌。

卫生型空气净化处理机组必须包含新回风混合段、送风机段、均流段、中效过滤器段、表冷加热段、电加热段、加湿段、出风段等功能段。

机组采用铝合金框架、≥50毫米厚双面板内夹高压发泡聚胺脂保温层结构。机组内表面应光洁及内置零部件均应选用耐消毒药品腐蚀的材质。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洗、不易结尘,并能顺利排放清洗废水。表冷盘管采用防腐亲水铝箔,要求换热效率高,并能避免表冷器表面出现水珠现象。箱内板及冷凝水盘选用优质不锈钢材料制造,保证光滑不积尘水。表冷器的冷凝水排出口应具备自动防倒吸并在负压时能顺利排出冷凝水装置。机组内空气过滤器前后应设置压差计,测量接管应通畅,安装严密。

密封性好,当机组内保持1000Pa的静压值时,洁净度等于或高于1000级的系统,箱体的漏风率不应大于1%;洁净度低于1000级的系统,箱体的漏风率不应大于2%。

须选用性能稳定优质品牌电极加湿器,每个净化系统配电极式加湿器。电极加湿器给水采用大楼自来水,由甲方提供至空调机房位置1米处,加湿器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加湿器可以精确控制加湿量。具有运行状态指示和故障状态指示。

机组配有温湿度传感器,过滤器压差开关、高低温报警保护开关等。

2.6.2.6净化空调系统主要配置及材料要求

(1)新风净化空调处理机组在新风进入管道处必须设电动密闭阀,同时设置管道式电加热器,防止冬季盘管冻裂。并设置电动联动调节装置与中央控制系统连接。

(2)净化空调系统过滤器应采用不吸潮、抗菌材料制作。成品无异味。

(3)所有洁净风管必须符合洁净空调规范要求采用优质镀锌卷板现场制作。风管保温材料采用防火等级要求至少达到B1级;建议采用名牌产品。

(4)洁净手术间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洁净送风天花,禁止现场加工,Ⅰ级手术间送风天花尺寸不小于2.6×2.4米,Ⅱ级不小于2.6×1.8米,Ⅲ级不小于2.6×1.4米;高效送风口采用钢板制作,金属孔板送风面板。

(5)系统所用消声器均采用卫生型双层微穿孔板消声器,其用材应耐腐蚀、不吸潮、不积尘、不产尘。禁止使用纤维填充材料。

(6)所有回、排风口均为铝合金材质、表面喷塑并配有可拆卸过滤网。

(7)洁净空调机组水量调节装置应采用优质比例积分电动调节阀。

(8)新风定风量阀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定型产品。

2.6.2.7净化空调系统控制要求

(1)每套系统均设独立控制机柜,分别对其强、弱电两部分进行控制。

(2)控制机柜内均需配套安装优质品牌DDC控制器。

(3)手术间中央控制面板或就地控制机柜均能对机组运行进行联动过程控制及相关参数设定(包括相关温、湿度、压力传感器和新风密闭阀、比例积分阀、加湿执行器等) 。

(4)机组控制柜应有的功能:净化机组开机、停机;过载、缺风、低温、高温、加湿故障报警;电加热运行、过滤网阻塞状态显示等。

(5)手术间中央控制面板应有的功能:净化机组运行、停机显示与调节控制;麻醉废气排放系统开关及故障报警、医用气体报警;电话通讯功能;手术间照明、手术无影灯开关及光照度调节等。

(6)手术部所有的净化机组控制系统组成一个中央监控系统,中央监控电脑设在护士站,方便医护人员对系统进行集中管理,中央监控系统采用与控制器相同品牌的监控软件。中央监控系统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7)图形界面,动态显示各检测数据、控制参数与设备状态;

(8)机组的定时启、停;

(9)机组各种故障自诊断,发出维修提示并予以报警和即时打印;

(10)维护计划:根据累计运行时间及设定的维护计划发出保养提示;

(11)数据管理与分析:历史资料查询,报警与事故存档追忆;

(12)每天的运行状态记录或打印;

(13)操作指南和帮助;

(14)护士操作界面,操作简易直观;

(15)工程师系统维护界面;

(16)护士日记界面。

2.6.2.8空调水系统

净化空调水系统采用二管制,招标范围内的全年冷热源由中标方提供,单独采用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冬季加湿采用电极式加湿器。冷热水管、及加湿管均采用国产优质管材。

2.6.3、强电系统工程

2.6.3.1配电系统

(1)招标人负责将双电源引至手术层配电间并按设计提供专用主配电柜。

(2)手术间用电与辅助区用电分开设置,且每个手术间干线均须单独敷设。

(3)手术间照明必须采用嵌入式洁净气密封灯带(节能型冷光灯具,配置电子镇流器),禁用普通灯带替代。灯带布置应符合规范标准。手术间平均照度应≥350lx,辅房、走廊平均照度应≥150lx。手术部洁净区域照明采用嵌入式洁净气密性灯盘。非净化区采用普通嵌入式格栅灯,淋浴间采用筒灯。

(4)每间洁净手术间均独立专用配电箱,且应设置在其清洁外廊侧墙内。

(5)手术部辅助用房电源插座按需配置,要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6)选用的所有配电柜、配电箱、电缆、桥架等由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范设计、施工等。开关、插座采用知名品牌,电箱内元器件采用知名品牌

(7)手术部净化区均设置等电位接地系统。距室内地坪2.5米以下所有金属外壳均须牢固接地。

2.6.3.2 IT系统

手术室根据规范要求使用的医用隔离电源系统由投标人提供并负责安装,含有以下系统:

Ⅰ级手术室必须设置8KVA IT系统(包括隔离变压器、绝缘监测仪、电流互感器、仪器专用电源、外接报警显示和测试单元);

隔离变压器

满足《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得要求—医疗场所》GB16895.24-2005 / IEC60364-7-710:2002 710.512.1.6中规定:医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IEC61558-2-15的要求。

变压器的二次侧额定电压Un不应超过250V,用于移动式和固定式设备的医疗IT系统应采用单相变压器,其额定输出容量不应小于0.5KVA,但不应超过10KVA。 

医用隔离变压器的金属外壳需与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联结。  

绝缘监测仪

绝缘监视报警系统应符合IEC61557-8和IEC60364-7-710标准。

交流内阻抗应至少为100kΩ;测试电压不应大于直流25V;即使在故障情况下,其注入电流的峰值不应大于1Ma;最迟在绝缘电阻降至50 kΩ时,应发出信号。应配置试验此功能的器具。

报警显示系统

实时监视隔离变压器负荷状况及变压器的绕阻温度。

一只(绿)灯亮表示工作正常;

当绝缘电阻下降到最小整定值时,一只(黄)灯亮。不能消除或断开这个亮灯指示;当绝缘电阻下降到最小整定值时,音响报警动作。音响报警可以通过面板解除;当故障被清除恢复正常后,(黄)色信号应熄灭。

2.6.4、弱电系统工程

2.6.4.1通信网络系统:

每个手术室设置3个网络终端(吊塔上1只、书写台内1只、墙上1只)在中央控制板上设1个免提电话、护士站和相关辅助用房按需设置若干电话语音终端和网络终端。管线敷设至本层弱电井处,由招标方负责与本大楼的局域网连接。护士站设局部程控交换机。

2.6.4.2背景音乐系统:

(1)整个手术部独立设置一套背景音乐系统。主机放置在护士站。

(2)采用定压输送方式,喇叭选用国产优质品牌,吊顶安装方式。

(3)相关功能房间设一个音量控制开关,音量控制开关设于便于控制的地方。

(4)系统带一个DVD机作音源播放器。

(5)系统带一个话筒可实现分区广播找人的功能。

(6)系统预留与消防系统连接的接口。

2.6.4.3电视监控系统:

(1)设置一套电视监控系统,采用硬盘录像机控制系统。

(2)在每个手术室及主入口均各设带自动光圈镜头的摄像机作为全景摄像机。

(3)整个系统配备大容量硬盘录像机,用户可很方便的实现监看、设置、长时录像、回放、日志查询等功能,配备有21寸专用彩色显视器上,并实现多画面监控。

2.6.4.4呼叫系统:

(1)整个手术部独立设置一套呼叫系统主机房在护士站。

(2)本系统采用医用专业护理对讲系统。

(3)在手术室的中央控制板上、预麻/复苏室的每个床位均设置呼叫子机1台。

(4)对讲主机与分机是总线连接,能实现主机与各呼叫点的联络,各呼叫点间不能互相联络。

2.6.4.5门禁系统:

(1)共设置1套门禁系统:一套为1拖2,护士站设室内分机。在主入口和医生入口设置门口主机;

(2)本系统可实现对讲、遥控开门可刷卡或密码开门。可通过出门按钮开门等功能。

2.6.5、医气系统工程

2.6.5.1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1)手术室医气体为: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笑气、二氧化碳及废气。除废气所有气体管道均通过本层阀门控制箱后进各净化区,废气采用射流排放。甲方提供氧气、负压吸引至楼层气体管道井内,并预留总阀门。压缩空气、笑气、二氧化碳在设备层由净化施工单位设置汇流排间,汇流排采用全自动切换模式,由净化单位深化设计汇流排间设备数量及布置。所有气瓶由招标方提供。在洁净走廊控制箱设置楼层医用气体报警装置(含阀门、报警及稳压装置),氧气总管上设置氧气紧急切断装置。各手术室内设气体报警装置,一旦出现问题,手术室控制面板和楼层医用气体报警装置发出声光报警。

(2)麻醉苏醒室气体为:每床位均设置一套氧气、负压吸引终端于设备带上。

(3)所有气体终端采用德制,符合国际标准,终端表面颜色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气体终端插头为快速插拔自闭型,可实现单手操作。

(4)除麻醉废气排放管为高强度PVC管,负压吸引主管道采用优质镀锌钢管,其余所有医气管道均要求为符合标准要求的脱脂紫铜管,铜管采用银焊连接;管道连接不允许采用直接开孔或对接的方式,必须采用成品管件,管道、阀门、仪表等安装前均须清洗及进行脱脂处理,并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净。

(5)进入手术中心各医疗单元及各用气设备的医气金属管道必须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医用气体技术参数(MPa)


气体名称
源供气压力
输出口

压力
超压报警

压力
欠压报警

压力
医气输出口流量(L/min)

1
氧气
0.40~0.45
0.40
0.55
0.35
10~20

2
压缩空气
0.40~0.45
0.45
0.55
0.35
20~60

3
麻醉废气

0.09


130

4
真空吸引
-0.03~0.07
-0.06
-0.015
-0.075
30

5
二氧化碳
0.3-0.4
0.4
0.55
0.35
10


2.6.5.2医用气体系统配置要求:

(1)  手术部每间手术室墙上及吊塔上均各设一组医气输出口;

(2)  手术部麻醉苏醒室设置藏墙设备带;

(3)  控制系统:除麻醉废气外其余气体管道必须先通过手术中心分区阀门箱后方可进入手术室及功能房,手术部及每间手术室内控制面板上均应设置医气压力报警装置。

2.6.5.3医用气体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l藏墙设备带

(1)  内里分为强电、弱电及管道三个独立隔断槽,符合国际安全标准气源及电源必需分隔布置要求。

(2)  管道槽最多可同时容纳六种不同气体管道。

(3)  面板采用活动扣板式设计,方便作日常检修。

(4)  底部要求装有内藏式照明,供使用者阅读之用。

(5)  设备带上的强、弱电配置要求见相应专业技术要求。

l气体输出口:

(1)  采用德制,符合国际标准。

(2)  输出口表面颜色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

(3)  输出口插头为快速插拔自闭型,可实现单手操作。

(4)  各种气体输出口接头不得有互换性,插拔次数应20000次以上。

(5)  输出口能带气维修。

2.6.5.4压力管道元件要求:

高压阀、低压阀、医气终端、过滤器及安全阀等压力管道元件,须有检验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安装;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压力进行调试。

每间手术间均设一组气体阀门。

2.6.6、给排水系统工程

甲方将给水管道提供到楼层管井并预留阀门,排水管道预埋到洁具位置并预留阀门,阀门后的末端管道及洁具由中标方提供。生活冷热水给水管采用PPR管,管件连接. 排水管采用PVC管道,卡箍或法兰连接

(1)  水源:生活给水由本大楼给水管网提供

(2)  本工程卫生洁具均采用节水型。

(3)  排水设备,必须在排水口的下部设置高水封装置。

(4)  净化区地漏应设置在刷手间及卫生器具旁且必须加盖密封盖。


3、专用设备工程

3.1配置表

区域
数量
型号
说明

手术部
13套
外科塔:12套/单臂,  1套/双臂
1套/间

  2套
单臂腔镜塔
1套/间

15套
无影灯(LED光源5套、双灯8套、单灯2套
1套/间

3.2技术参数

专用设备工程

整体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3.2.2制造商或总代理经销商在江西省设有分公司及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2.3手术室吊塔(含外科塔和腔镜塔)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ISO13485和CE认证,证书上要有“吊塔”字样,非公司认证

*3.2.4无影灯和手术室吊塔必须为同一品牌

*3.2.5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品

3.3技术参数要求:

3.3.1  LED无影灯 五套

3.3.1.1反射原理:多光源整体反射式。

* 3.3.1.2采用叶瓣式外形设计,完全符合手术室净化要求。(提供照片)

3.3.1.3吊顶式,子、母灯直径均≥80cm。

3.3.1.4双光源照度均≥130000Lux。

* 3.3.1.5平衡系统采用原装进口弹簧臂悬挂系统,六组万向关节联动,360度全方位设计,具备疲劳校正装置和定位手感调节装置。

3.3.1.6灯盘、把手一体化的高强度材质外壳,灯盘表面为光滑圆弧型、无缝隙,气动力学设计的外形符合层流手术室要求,易擦洗,耐酸碱腐蚀。

3.3.1.7无影灯控制面板在弹簧臂连接处。

3.3.1.8聚焦手柄可方便拿下消毒。

13.3..9 采用纯色光源设计,避免在手术过程中产生彩虹效应。

*3.3.1.10聚焦系统采用分离设计,多达150个LED灯源数,按照黄金分割比例实现并科学地分割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共三块固定的LED照明板,确保了无影效果,另一部分共三块可微调的LED照明板,则用于完成聚焦需要。

*3.3.1.11每个灯头具备两种亮度调节方式(按键调光与感应调光),手术者只需自己用手放于感应区域即可进行调光,无需助手辅助。

3.3.1.12色温:5100K±300K。

3.3.1.13色彩还原指数≥95Ra。

3.3.1.14光照深度≥80cm。

3.3.1.15冷光源系统:医生头部温升<1℃,手术野温升<1℃。

3.3.2 多镜面整体反射式手术无影灯 10套(双灯8套、单灯2套)

3.3.2.1完全符合手术室层流净化

  灯头造型设计全封闭流线型,将风阻系数尽可能降低,使垂直层流的净化空气能直达手术区域,并能进行对流循环保证手术室的洁净、无菌。

3.3.2.2多镜面反光技术,创造绝佳的无影程度和聚焦深度

运用CAD/CAM设计制造的近两千多个镜面从不同角度进行反射,创造了绝佳的无影程度和聚集深度,实际聚集深度可达550mm以上。灯面罩采用柔光玻璃,使手术野光斑更均匀柔和。

3.3.2.3光斑更圆整,照度更均匀

*反光镜采用整体拉伸使照度更均匀,双灯或单灯实际照度均可达到130000Lx以上,有效光斑直径120-280mm可调。

*3.3.2.4蓝色镀膜技术,高效的红外线吸收系统

采用国内领先的蓝色渡膜技术,使灯具有更佳的演色度,CRI指数可达90,色温为4200K;吸热材料采用符合德国(SCHOTT/KG3)标准和日本(HOYA/HA-30)标准的吸热玻璃,使大大提高了光的效率,降低了手术野的热量,医生头部温升<2℃,手术野温升<10℃。

3.3.2.5自动转换备用灯泡

  设有灯泡自动切换装置,当主灯损坏时,副灯在0.5秒内自动切换,保证不中断手术,控制面板上有主/副灯失效指示,提醒手术后及时更换。灯泡采用德国OSRAM卤钨灯泡,平均寿命1000小时。

3.3.2.6电气性能更稳定

性能稳定可靠的传电器,杜绝了因使用时间长,使电源接头氧化而产生电路火花,使无影灯性能更稳定可靠。

3.3.2.7定位手柄:

可卸式手柄采用耐高温工程塑胶,可作浸泡、熏蒸或高温高压灭菌消毒处理。

3.3.3. 手术室外科塔 13套(双臂吊塔1套、单臂吊塔12套)

3.3.3.1手术室专用吊塔,表面为防腐性能优、易清洗,喷塑处理,一次挤压成型、模具化生产。

3.3.3.2中重型吊塔,吊臂为铝合金结构。每一吊臂、吊臂下吊柱可分别在0-340°范围内旋转。

3.3.3.3单臂半径:800mm。

3.3.3.4净负载能力≥150kg。

*3.3.3.5气电箱高度≥800 mm,附件与气电箱连接采用导轨式连接,气电箱体为内嵌式结构设计,4至6条承重轨道,设备导轨与箱体紧密结合,保证设备承重,需要提供结构说明图片。

*3.3.3.6轴承采用滚针式锥形轴承,有效的分解径向与轴向的力,使吊塔自重较轻的同时又能达到所放设备的承重要求。(提供图片)

3.3.3.7配置:

*3.3.3.7.1 4个气体终端(2氧气、2吸引,其中有一套增加1二氧化碳)德标整体气体终端(含插头),颜色以及形状不同,以免互混,接插次数20,000次以上,通、断、拔三种状态,能带气维修,

3.3.3.7.2 8个电源插座(至少合资品牌)。

3.3.3.7.3 1个数据接口(RJ45)。

3.3.3.7.4 2个等电位端子

3.3.3.7.5 2层板,可上下移动,层板负载能力≥50kg,含国际标准设备边条;带一抽屉。

3.3.3.8 保证所有管线有序地在吊塔内布置(气电分离)。

*3.3.3.9 所有吊塔均可升级以下功能

3.3.3.9.1为手术麻醉系统提供数据传输、数据处理、数据交换等服务。

3.3.3.9.2采集并处理麻醉机、监护仪/CSM等设备的病人生命体征,可自动生成麻醉记录单。

3.3.3.9.3系统将手术所用的麻醉方法、用药、麻醉事件、监测项目进行保存形成一个麻醉模板。

3.3.3.9.4依据医院麻醉记录单所需记录的内容,自动采集监护仪器的数据进行记录描记生成麻醉记录单,并提供药品、出入量、手术麻醉事件、手术人员的录入。

3.3.3.9.5可将典型手术保存为麻醉模板,再次碰到同类手术时,直接应用模板,快速完成麻醉记录单。保存的模板可编辑,并分级别保存。

3.3.3.9.6记录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的护理情况。记录术前清点、术中增加器械、关前清点、关后清点等信息,并提供标签录入界面。

3.3.3.9.7智慧型手术麻醉管理系统、端口安全检测系统、内部整合了麻醉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超大屏幕来显示麻醉信息记录,在手术过程中,病人的各项信息能一目了然的显示,减少了麻醉医生在术中繁琐的翻页工作。

*3.3.3.9.8客户端必须和现有设备,如:麻醉机、吊塔等有效整合。

3.3.3.9.8.1为满足目前手术室的设备发展需要,信息采集设备须高度集成多种类采集端口。

3.3.3.9.8.2手术室显示设备须满足医疗文书的显示要求。

3.3.3.9.8.3 信息采集设备能满足手术监测长时间运行的稳定及低噪音要求。

3.3.3.9.8.4设备须满足外观简洁、平整、表面耐腐蚀、易清洁等特性。

3.3.3.9.8.5信息采集设备不占用地表面积,须悬空安置。

3.3.3.9.8.6信息采集设备须采用直流供电,无漏电及点击危险。

*3.3.3.9.9 提供现场图片和医院用户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

3.4. 手术室腔镜塔 2套

3.4.1内窥镜手术室(MIS)专用吊塔,表面为防腐性能优、易清洗,进口塑粉高压静电喷塑处理,模具化生产。

3.4.2技术参数要求:

3.4.3单臂重型吊塔。

3.4.4每一吊臂、吊臂下吊柱可分别在0-3400 范围内旋转。

3.4.5单臂旋转半径: 800mm。

3.4.6净负载能力≥150kg。

3.4.7采用机械摩擦刹车,气动刹车装置供选。

*3.4.8 横置气电箱,气电终端位于横箱上而非两侧,方便附件与气电箱吊杆的灵活更换和使用。轴承采用滚针式锥形轴承,有效的分解径向与轴向的力,使吊塔自重较轻的同时又能达到所放设备的承重要求。(提供图片)

3.4.9配置:

*3.4.9.1  5个气体终端(2氧气、2吸引、 1二氧化碳)

德标整体气体终端(含插头),颜色以及形状不同,以免互混,接插次数20,000次以上,通、断、拔三种状态,能带气维修。

3.4.9.2 8个通用电源插座,等电位端子2个。

3.4.9.3 1个数据接口(RJ45)。

3.4.9.4 4 层板(600mmX400mm)、1抽屉(600mmX400mm),可上下移动并3600 旋转,层板负载能力≥50kg,含国际标准设备边条。

3.4.10保证所有管线有序地在吊塔内布置(气电分离)。

3.4.11所配置的附件可以按照用户要求灵活更换。

4、设计深化方案及施工图要求

4.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参考所附有关设计图,按照规范和标准对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进行优化设计,并提供优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图。

4.2、中标人提供的系统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图中至少应包括:

洁净装饰工程及其它各系统的优化设计说明;

4.3、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进一步优化,符合规范流程的洁净手术室布局规划图;

4.4、有关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材料;

4.5、所有土建要求,包括预留墙体及楼板孔洞、套管、管道、镶嵌槽坑、基础等的位置和尺寸等;

4.6、主要设备的用电要求;

4.7、施工图在施工前必须有审阅流程表,必须经招标人和原建筑设计单位审阅确认。

注:上述说明应包括深化设计指导思想、深化设计依据、设备、材料选型、适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方面内容。

4.8、洁净装饰工程及其它各系统中采用的设备、材料的详细说明:包括提交完整资料(如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国别或厂商、技术性能说明书、装配说明和详图以及证明文件等)。有关设备或材料须符合国际和国内最新标准或规范,同时附上有关符合要求的标准证明文件。有关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必须由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签发,其内容须详细列明有关测试文件经审定符合所需的标准要求,有关数据和资料均须采用公制(S.I)单位。

4.9、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图纸均须按有关设计标准和范围提交,并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有关图纸内容须包括平面、立面和剖面图,除表示所有有关设备、管道、电气线路、风管和附件的布置安排外,还需表示各附件的位置、施工土建要求、与其它专业分包方的划分界面和一切施工所需的大样详图等,有关深度必须达到工程要求的标准。当提交系统示意图的同时,还应提供必要的辅助资料以描述各类设备的功能和操作。

4.10、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的工程进程要求将详细的深化设计及图纸深化设计和送审的计划表供发招标人审核。同时必须确保所有提交的优化设计和图纸(包括一切计算数据)、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均能及时按程序及规定要求送审以便审批施工。如中标人未能按照所定计划提交所需的资料而导致工期拖延,一切之损失及责任须由中标人负责。

5、系统测试及验收要求

5.1、手术部竣工验收时,由招标人邀请国家授权的疾控中心等权威部门对净化系统工程有关项目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2、对测试不合格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限时整改,在整改后,对主要指标仍不能达标的,招标人扣除全部质保金并保留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6、中标人服务要求

5.1、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全套技术标准、技术资料及安装维护使用手册等资料。

5.2、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设备的性能参数、产地等。

5.3、中标人应详细列明洁净手术室系统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明细。

5.4、中标人对因产品质量、运输包装原因不能保证合格使用的本系统设备,应予以退货或更换。

5.5、中标人应在系统竣工验收30日内,对招标人本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人员数量为3-5名。

5.6、中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价格。

5.7、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合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按时验收,交付使用。

5.8、中标人对所供应的设备从质保期开始免费保修(24个月),并且终生提供维修服务。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全面、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书。

5.9、所有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方面的规范、规程、规定等要求。


附表:主要材料设备备选品牌表

遂川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要求

名称
要求
备选品牌

 面积
约2160㎡

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设备层空调设备基础、风管预留孔洞、加固、防水

手术间(15间)
   1间/Ⅲ级正负压手术室
15间手术室相应辅房和办公区域(手术室吊顶高度净高3米,其他区域净高2.8米)

   1间/Ⅰ级

   3间/Ⅱ级(其中2间铅防护)

6间/Ⅲ级(腔镜手术间2间)

4间/普通间

净化空调机组
正负压、Ⅰ级、Ⅱ级  —1拖1
南京天加、广州雅士、约克、开利、特凌、麦克维尔

Ⅲ级        —1拖2

洁净走廊、辅房    —1组

污物走廊(按相关规定净化)

空调控制系统
DDC或PLC智能控制系统
西门子、霍尼韦尔、三凌、ABB、江森、施耐德

定风量调节装置(定风量阀)
1拖2送风主管,所有循环机组新风管
妥思(德国)、皇家(英国)

冷热源机组
 
南京天加、广州雅士、约克、开利、特凌、麦克维尔

加湿器
 
阿姆斯、长乐、康迪

高效过滤器

英德尔、AAF、妥思

无缝钢管
 
首钢、武钢、宝钢、攀钢、鞍钢、新钢

板材

手术室内
电解钢板1.2mm(国标)
首钢、宝钢、武钢、攀钢、鞍钢、新钢

洁净走廊、辅房(含吊顶)
铝塑板:≥3mm/18S(国标)
吉祥、七色、宝丽雅、华尔泰、华源、华天

清洁走廊
铝塑板:靠手术室墙面,高1.0m
 

铅板
厚≥2mm
 

湿区墙面
瓷砖(预防水处理≥1.5mm)
东鹏、罗马、鹰牌

地面

手术室内(含洁净走廊、辅房)
防静电PVC地板(同质透芯塑胶地板2mm):
阿姆斯壮(美国)、洁福(法国)、特佳塑美(法国)、德嘉、美宝琳、LG(韩国)

湿区
防滑地砖(预防水处理>1.5mm)
东鹏、罗马、鹰牌

地面自流平及界面处理剂
>2mm厚度
汉高(德国)、优成、阿托芬

钡水泥
20mm
 

顶面

手术室内
手术室专用净化送风天花+电解钢板1.2mm(国标)
首钢、宝钢、武钢、攀钢、鞍钢、新钢

洁净走廊、辅房
铝塑板:≥3mm/18S(国标)
吉祥、七色、宝丽雅、华尔泰、华源、华天

其他区域
铝扣板:
吉祥、七色、宝丽雅

不锈钢护角、防撞带
304板材
 

医用电动气密感应门
门机:进口
松下(日本)、青木(日本)、多玛(德国)、北元、(日本)、巴尔(日本)、瑞可达(德国)

中央控制面板
PVC触摸式、嵌入式
包含:净化空调、湿度、温度、电路、
医气控制、报警、呼叫、背景音乐、
电话控制、时钟、手术计时、麻醉计时
 

器械柜、麻醉柜、药品柜、书写台
304#磨砂不锈钢板1.2mm
 

医用不锈钢刷手池
S316磨沙不锈钢板1.5mm(感应式)
 

观片灯
Ⅰ级、Ⅱ级手术室:六联观片灯(LED光源)
 

其他手术室:四联观片灯(LED光源)
 

其他配备

手术室医用气体
2套/间(1套/吊塔、1套/墙上、
各种气体插口没有互换性)
 

6气/墙上,氧气2+负压2/塔上×12、氧气2+负压2+二氧化碳1/塔上×3

组合式插座箱
4套/间(含接地端子、不锈钢面板、其中1套带一个380V插座)
 

等电位接地箱
4套/间(不锈钢制作)
 

气密灯带(洁净)
1套/间
 

I型输液导轨
2套/间
 

配电箱
1只/间
 

医气系统

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
二氧化碳、笑气、麻醉废气排放
负压吸引管道采用镀锌管、麻醉废气排放管道采用PVC管,氧气、负压吸引接口由甲方提供,其他汇流排由乙方提供
 

青岛宏泰、浙江海亮、福州政协

其它医气管道均采用医用脱脂紫钢管

气体终端产品、双密封自带维修阀、可带气维修。
进口(德式)

强电部分

隔离电源(IT系统)套:
1套/Ⅰ级
含:①不间断电源(UPS)②隔离变压器
③绝缘监视仪
欧根 施耐德 本德尔

电线、电缆
采用阻燃及阻燃以上级别
深圳金龙羽、江西赣昌、 南平太阳、江西三色、

金环宇、奔达康

开关、插座

TCL 西门子 梅兰日兰 大自然

双电源供电
手术室内用电与辅房用电分开
 

弱电
背景音乐、计算机网络、监护布
线、摄像监控、电话对讲、呼叫(广播)、有线电视、门禁
 

 

门禁系统电机采用原装进口

手机屏蔽

吊塔(15台)

Ⅰ级
双臂外科塔


Ⅱ级
单臂外科塔

Ⅲ级
单臂外科塔(其中2套腔镜塔)

普通
单臂外科塔

正负压手术室
单臂外科塔

无影灯(悬吊式,15台)
双灯系统(LED光源:1只/Ⅰ级,2只/Ⅱ级,2间/Ⅲ级)


双灯系统(多镜面整体反射型:8只)

单灯系统(多镜面整体反射型:2只/普通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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