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故居布展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潘汉年故居布展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汉年故居布展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街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涵盖专业:室内外装饰、消防、电气安装系统(含强电、弱电)、智能化、绿化等。施工内容:室内外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电气安装系统(含强电、弱电)、智能化、绿化等内容。采购内容:家具、软装、艺术品、装修、电气安装系统(含强电、弱电)、布展、消防等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及安装。
2.4合同估算价:约99万元
2.5工期:23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28日
2.6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要求,需通过文物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展陈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文物管理部门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文物管理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需求,且满足设计要求,经招标人、监理单位书面认可。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前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阳泉西路858号四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授权委托书、⑥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⑦被授权委托人(2021年1月~2021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⑧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材料①至③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④至⑧必须提供原件。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阳泉西路858号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1月~2021年5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被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收据;5、项目负责人的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1月~2021年5月);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营业执照副本;8、资质证书副本;9、安全生产许可证;10、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以上开标时需携带符合性审查资料:1至5提供原件,6至11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60%,余款在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进行付款。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环科园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2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环科园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地址:宜兴市阳泉西路858号四楼
联系人:龚先生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电话:158*****293
2021年5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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