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服务宣传资料设计及制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营销费,招标人为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市
2.2建设规模:
东莞供电局营业厅服务宣传资料设计及制作。
2.3计划工期:按项目实际需要。
2.4招标范围:营业厅服务宣传资料设计及制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相应的广告设计、制作能力并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3.3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资格预审。
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为5~8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达9家及以上时,则按“资格预审择优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前8家为正式投标人。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5.1、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原件备查)。
6、投标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三路7号11楼。
7.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4日。
现场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0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6:00时。
8、招标文件售价:正式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9、招标代理:佛山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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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