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ZB2013-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 抚松县发改委 以 抚发改审批字[2013]8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投财政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70%,招标人为抚松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筑规模:3650㎡,招标范围:防护围栏、垃圾分类间、堆肥场、垃圾箱、警示牌,资金来源:国投财政拨付;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仙人桥镇、兴参镇、泉阳镇、抽水乡、兴隆乡、露水河镇、松江河镇新屯子镇、东岗镇、抚松镇、万良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8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年9月30日,工期58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年7_月_9日至2013年7_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和单位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年_7月30日_14时0 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抚松县 邮编:134500
联系人:丁明海
电话:139*****658
招标代理机构: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县政府东侧) 邮编:134500
联系人: 闻言
电话: ****-*******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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