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平海镇人工造林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秀屿区平海镇人工造林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莆田市秀屿区绿化委员会批复的莆秀绿委【2021】1号文件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提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计划的开局年,我区也将迎接国家森林城市复查,为持续推进富美秀屿建设,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计划建设的2021年度秀屿区平海镇人工造林更新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秀屿区平海镇卓东村、山星村、嵌头村、石井村

2)工程建设规模:人工造林更新355亩,其中补植301亩,人工造林54亩

3)招标范围和内容:造林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清理、挖穴、施肥、栽槙、补植、抚育等),详见《2021年度秀屿区平海镇人工造林更新项目》作业设计

4)工期要求:完工工期(林地清理、整地挖穴、苗木栽植):30日历天;幼林抚育期:2021-2023年度每年9-10月份各进行幼林抚育1次(需持续抚育至2023年12月进行竣工验收)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成活率要求85%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莆田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过营造林施工经验(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一份近3年内经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已竣工的需一同提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021年新注册在秀屿区范围内营造林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可以不提供施工经验证明。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5 31日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http://www.ptxy.gov.cn/) 发布招标公告。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整(¥柒仟圆整),具体办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6 10 10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http://www.ptxy.gov.cn/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邮编:351100

电话:139*****63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人: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旁 邮编:3511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传真:153*****9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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