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总工会第二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名单公示
萧山区总工会第二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办发〔2020〕16号)精神,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萧山区总工会于2021年4月启动第二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小微企业按全国总工会明确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经企业工会自主申报,镇街(平台)总工会、局(系统)工会审核,区总工会审定,现对我区第二批(返还归属期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符合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条件的6988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6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总工会反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萧山区通惠中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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