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CG********2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元):0.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长兴县财政局公务出行车辆(9座(含)以下,不含司机)社会化租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长兴县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长兴县财政局公务出行车辆社会化包车服务(含司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长兴县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响应方须具有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和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信息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信息证明,且提供的服务车辆须为公车公营。;标项2:响应方须具有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提供的服务车辆须为公车公营。本标段本次入围面向有意向申请成为新的入围供应商的征集,原已入围2021-2022年度的供应商无须重新入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承诺入围文件”),承诺入围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不提供纸制版承诺入围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承诺入围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承诺入围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4016室。允许供应商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组织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寄出后请电话告知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响应文件密封并盖章邮寄给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采购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4016室,收件人:邹女士,联系电话:****-*******),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2日上午09:3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响应文件,则作自动放弃入围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按本承诺入围文件第四章“《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协议书》第八条 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处理。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入围供应商必须是政采云会员。如潜在供应商尚未注册供应商会员的,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 申请注册政采云会员资格的具体申请程序详询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员注册联系方式:****-*******。 (3)供应商在开标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请参加前来开标人员自备口罩,同时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手部卫生,遵守公共交通有关疫情要求。 (4)入围供应商在长兴县注册或者承诺入围后须在长兴县设有服务机构。 (5)响应方可根据服务能力选择标项进行响应,同一标项不得拆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长兴建设商务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蓓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602-7306
质疑联系人:佘志印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振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国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长兴建设商务楼
传真:/
联系人 :佘志印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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