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粮食高产创建招标公告

农业局粮食高产创建招标公告

淇县农业局粮食高产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农业局委托,对淇县农业局粮食高产创建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合理性低价摇号中标法)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3]21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A标段:高效氯氟氰菊酯。技术参数:含量10%,剂型为可湿性粉剂,规格10克∕袋,数量30万袋;

B标段:病环唑。技术参数:含量25%,剂型:乳油,规格10 ml,数量:15万袋;

C标段: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技术参数:Zn+Mn+B+Fe≥100g/L,有机质含量≥10g/L,规格:20ml/支,采购数量约3吨;

D标段:硫酸锌:含量(纯锌含量)≥21%,剂型:晶体状,规格:25克∕袋,共21.7万袋;

烯唑醇:含量12.5%,剂型:粉剂,规格20g /袋,采购数量约1吨;

四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4日下午

17:3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营业执照(具有采购经营范围)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锌肥须需提供产品标准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供货时提供)。

(5)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按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需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具有按时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具有采购经营范围)和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农药产品“三证”原件,并在有效期内。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原件,锌肥须需提供产品标准证原件。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胡文献 电话:0392—*******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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