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市万绿园改造及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PPP项目2021-2022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市万绿园改造及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PPP项目2021-2022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口市万绿园改造及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PPP项目2021-2022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17:45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4日17:30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010 | ||
采购单位 | 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明珠路9号美银大厦11D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经理、188*****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1层110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海南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市万绿园改造及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PPP项目2021-2022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市万绿园改造及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PPP项目2021-2022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8*****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明珠路9号美银大厦11D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经理、188*****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1层1101房
一、采购项目内容
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海口市万绿园改造及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 PPP 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2021年-2022年度财产保险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市万绿园改造及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PPP项目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明珠路9号美银大厦11层D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经理188*****010
一 项目采购比选内容:
1、投保人、被保险人:海南东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标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口市凤翔公园、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万绿园公园
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火灾、爆炸;
(二)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4、保险期限:2019年7月1日00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00时止
5、免 赔:
5.1其它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金额RMB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5.2台风、暴雨、暴风、龙卷风、洪水: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金额RMB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6、扩展条款:
6.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限额:损失金额的10%)
6.2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限额:损失金额的10%)
6.3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限额:RMB10万/每次)
6.4预付赔款条款A(50%)
6.5 72小时条款
6.6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限额:RMB5万/每次)
6.7恶意破坏扩展条款(限额:RMB100万/每次)
6.8园林、绿化保险条款
6.9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7、特别约定:
7.1本保险单流动资产保险价值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按采购价计算)确定,流动资产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所提供的财产清单确定。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按采购价计算),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7.2出险时需提供出入库登记帐、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作为理赔依据,如因资料不齐导致损失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7.3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水电工程由于台风、暴雨、暴风、龙卷风、洪水造成的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RMB2000万元。
8、保 额:RMB********0元
9、招标方式:比选
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0.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投标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 每天 9:00 至 17:30(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发售及递交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明珠路9号美银大厦 11层D室。
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17:30
二、开标时间:2021年6月4日17:30
三、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明珠路9号美银大厦11层D室。
四、项目预算:48万元(人民币)
二、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7: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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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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