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香堤美郡监理招标公告

中铁·香堤美郡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3-1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香堤美郡项目监理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车管商字【2013】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93932.26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汽开区东至丙三十三街、南至腾飞大路、西至西湖大路、北至林荫大道。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内容:土建、水暖、电气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5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结束止。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人员配备齐全。

3.2外省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腾飞大路君地天城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刘蕾、张媛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 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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