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2021年度“走基层送文艺”演出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5-31
[磋商]2021年度“走基层送文艺”演出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5-31
项目概况
2021年度“走基层 送文艺”演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1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78208_000008-JH002-XM001
项目名称:2021年度“走基层 送文艺”演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演出要求
此次“走基层 送文艺”演出活动涉及我市多个区域,共6场演出,演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演出团体要紧密联系各演出区域城乡实际,弘扬主旋律,讴歌新时代。围绕喜迎建党一百周年,突出“四个自信”,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旋律;围绕2022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筹办,体现残疾人冰雪艺术元素,创作和排演贴近残疾人、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综艺节目。
(2)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节目12-15个,《观众满意度测评表》测评达到满意以上标准,演出如未达标需重新择场演出。
(3)制作完成此次演出的节目单、主持词、经费预算。
(4)中标单位演出区域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安全报备和安全秩序由中标单位根据区域残联要求完成。
(5)演出提倡形式的多样性,语言类节目要占一定比例,声乐、器乐、戏剧小品及综艺类节目要穿插有序、相映成趣、和谐生辉;
(6)下基层演出时需自带音响、灯光、字幕机、布景等设备,如果与演出地残联协商可使用当地剧场相关设备,须提前一天做好场地勘查和灯光音响调试,确保演出效果;
(7)演出结束当天需要向业主方提供演出现场全景照片及节目照片不少于20张,不少于500字的演出消息一条;
(8)演出标识:演出必须以“北京市残疾人艺术团”名义组织演出,现场需要立背景板(室外)或使用快展布设(室内),悬挂条幅或打电子字幕(室内),张贴“北京残联“走基层 送文艺”xx(地名)专场演出 ”标识,背景板要有残联LOGO标识,条幅及背景需整洁美观,不得涂改或用纸张遮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演出背板标识名称和增加协办单位等内容。
(9)演员演出安全和意外保险由中标演出单位负责。汇演期间演出团体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及主办方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演出安全有序。
(10)根据演出节目,制作演出海报和演出节目单,在演出前10天交演出地残联,做好公益宣传和周知群众工作。
(11)各演出场次中如果甲方或演出地残联有节目需要参加演出,中标方负责提前做好整体节目的统筹协调,做好残疾人演员的上下场安排,确保整台节目协调顺畅和演出效果。
(12)由于演出场地多处于基层社区,可能位于远郊村镇,中标方需协调做好每场演出甲方的监督人员的接送。
二、服务周期:2021年6月到2021年12月
三、其它相关要求
(1)“走基层 送文艺”演出是政府买单、群众观赏的公益演出,参加招投标单位在活动操作过程中,不得接受商业化的资助,不得在演出过程中做商业化或者变相的商业化宣传。不得在当地残联就餐,不得向目的地村镇(社区)或个人提出支付演出费、报销车旅费、餐费、住宿费等无理要求,影响“走基层 送文艺”工作形象。
(2)中标单位在主办单位安排下实施演出任务,各区域演出时间根据业主方指定,不得转包演出任务。
(3)涉及演出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各演出地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宣传海报费,节目单,演、职员吃住费用等。
四、项目分包形式
项目拟区分3包(远郊区演出2场次、近郊区演出2场地、城区演出2场次),采取购买演出服务的形式,按每场演出预算经费6万元,全年演出6场次。
供应商选择方法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每位供应商最多只能中1个包;磋商小组将按包号顺序、依照每包综合得分依次推荐每一包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若供应商在已评审的包中成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同时在其他包中是综合得分第一,将自动放弃其在其它包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资格,磋商小组将推荐其它包综合得分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项目共分三包
分包情况 | 分包场次 | 每场单价 | 总价 |
第一包 | 2 | 6 | 12 |
第二包 | 2 | 6 | 12 |
第三包 | 2 | 6 | 12 |
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任意包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该供应商在两个标段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则按照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应对全部服务进行响应,不得拆分、遗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磋商文件时注明的分包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到2021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6)民营团体需提供民办非企业证书(7)按本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5-31至2021-06-04,,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方式:
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未从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五、开启
时间:2021-06-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芦求路80号
联系方式:李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方式:李晓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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