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项目比选公告
一、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委托,对“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项目”进行比选(项目编号:21AT********531)。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1.1比选内容: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1.2项目地点: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2、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主体资格(执业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合并后的证照)。
(2)参选人的服务人员具备医疗机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
(3)参选人须在依法设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10年以上,在安徽省内具有一定的规模的经营场所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参选人拟派本项主办律师不少于5名(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不低于3年);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参选人合伙人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其连续缴纳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参选人须在当前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未担任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及各分院对方当事人代理人或常年法律顾问,不存在利益冲突;没有其他损害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利益的行为(提供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承诺函)。
(5)参选人须入选2017年及以后的安徽省国资委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及其增补名单(需提供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安徽省国资委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的通知》网站公告截图)。
(6)参选人须为入选安徽省财政厅的安徽省省直单位定点采购项目的参选人中介机构库,并在有效执行期限内。(需提供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安徽省省直单位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结果公告》网站公告截图)
(7)参选人须曾担任过国有医疗机构项目法律顾问。(提供已经签约的法律顾问合同)
(8)参选人近3年内(2018年5月1日至今)及参选人律师未受司法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参选人及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司法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选人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网上获取,请各参选人务必仔细阅读获取事项)
1.公告期限: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
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参选人/参选人,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参选人/参选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选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参选人/参选人责任自负。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三、比选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四、比选地点(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101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采 购人地 址:合肥市桐城路益民街15号
联 系 人:宇主任
联 系 电 话:****-********
代 理 机 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联系人:曹工/王工
联 系 电 话:****-********/5927
电 子 邮 件:rcao@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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