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衡器检定专用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衡器检定专用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衡器检定专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2021-031FW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衡器检定拉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三)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四)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昌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0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昌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开启时间:2021年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昌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延寿县东公安街48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 电话:0451-53030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03号
联系方式:谷女士 电话:0451-8289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女士 电话:0451-8289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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