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用量评审的邀请比选公告
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用量评审的邀请比选公告
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拟对“泰合蓝湾香郡三期”等19个建设项目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用量评审进行邀请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5家造价咨询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泰合蓝湾香郡三期”等19个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用量评审。
(二)比选地址:四川(泸州)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服务中心,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商贸城17区407办公室。
(三)报价要求:最高限价7.2万元,其中5个1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最高限价5000元,5个5-10万平米以内的项目最高限价4000元,9个5万平米以下的项目最高限价3000元。参加比选的5家造价咨询机构总报价和分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评审办法:报价最低的两家造价咨询机构中标作为第一二名,价格相同时,摇号确定中标人。总中标金额按照2个中标人的分报价的平均数计算。
(五)项目分配:按照回避原则,两家中标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对与其有审计结算、跟踪审计等业务关联的项目进行评审。第一名中标造价咨询机构随机抽取10个项目,剩余9个项目由第二名中标造价咨询机构评审。如果出现应回避的项目,由我局将回避项目进行调换。
(六)项目要求: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应提供但不限于每个建设项目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结算用量和结论报告。
(七)中标后,已中标单位不得无故毁约,否则我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按照递补原则选取中标单位。
二、邀请参加比选的企业名单
邀请与市直管项目合作良好且具备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1、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四川鸿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四川四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需提供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单独盖封装印)。
5、企业应明确一个造价注册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并出具审查报告。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造价咨询机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方鲜章且应密封递交。
四、比选时间:2021 年6月4日10时。
五、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六、比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鑫竹159*****678
七、本次比选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附件:1.投标报价单.docx
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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