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公安局作战指挥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察雅县公安局作战指挥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察雅县公安局作战指挥室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察雅县公安局作战指挥室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为察雅县公安局,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CQXH-CDZB-*******;
2.2项目名称:察雅县公安局作战指挥室设备购置项目;
2.3预算金额:68.1098万元;
2.4最高限价:68.1098万元;
2.5采购需求:采购四旋翼无人机、六旋翼无人机、30倍变焦云台相机等;(详见招标文件详细参数表)
2.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营业范围;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网站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截图;
3.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缴费原始凭证原件;
3.5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政策;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1年05月26日-2021年06月01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投标人需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本次公告第3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昌都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后招标公司留存)。
(2)投标地点(同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10时00分;
(4)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5、公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雅县公安局
地址:察雅县烟多镇
联系方式:136*****025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玛塘铭居
联系方式:150*****070
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0*****070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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