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香堤美郡招标公告
中铁•香堤美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香堤美郡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车管商字【2013】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93932.26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汽开区东至丙三十三街、南至腾飞大路、西至西湖大路、北至林荫大道。
2.3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3年8月6日至2014年7月31日,359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4000万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许可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腾飞大路君地天城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刘蕾、张媛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 年 7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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