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邮储银行广西区分行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邮储银行广西区分行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现对2021年邮储银行广西区分行生产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邮储银行广西区分行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1062
三、项目需求:15辆5门5座SUV,预算单价10万元/辆(不含车辆购置税、上牌费、首次保险),预算总价150万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满足本次采购范围(汽车销售经营等相关内容)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招标人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6月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6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05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中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航洋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九、网上查询:(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网(www.chinapost.com.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www.gxxmglzx.com)。
十、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广西南宁市歌海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0771-5836077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771-2025064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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