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自荐“青蓝工程”指导教师的通知
关于推荐和自荐“青蓝工程”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及相关教师: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将校“青蓝工程”落到实处,校教师发展中心将按照“系部推荐和教师本人自荐+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2020年新进教师的指导教师,完成一年的“青蓝工程”培养工作。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参照以下事宜进行推荐和自荐。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中级职称须任现职满三年。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原则上与青年教师为同一教研室,或任教科目接近(在本专业人员匮乏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联系紧密的其他专业或学科)。
4.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服从新教师培训团队统一管理。
二.主要任务
1.能够针对青年教师的自身特点,制定“青蓝工程”指导计划。
2.能够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参与青年教师汇报课的全过程(课前研课、听课、课后评课等)。
3.能够在专业技能方面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4.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完成一篇教育教学论文的撰写。
5.能够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校本课题的研究。
三.其他
1.推荐或自荐教师请根据2020级新教师名单(附件一)选择一人进行指导,填写《推荐/自荐表》(附件二)。
2.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推荐/自荐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jiaokeshi440@126.com。
3.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系部审核签字后的《推荐/自荐表》纸质稿送至教科室414室王梅老师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日
标签: 教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