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自荐“青蓝工程”指导教师的通知

关于推荐和自荐“青蓝工程”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及相关教师: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将校“青蓝工程”落到实处,校教师发展中心将按照“系部推荐和教师本人自荐+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2020年新进教师的指导教师,完成一年的“青蓝工程”培养工作。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参照以下事宜进行推荐和自荐。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中级职称须任现职满三年。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原则上与青年教师为同一教研室,或任教科目接近(在本专业人员匮乏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联系紧密的其他专业或学科)。

4.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服从新教师培训团队统一管理。

二.主要任务

1.能够针对青年教师的自身特点,制定“青蓝工程”指导计划。

2.能够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参与青年教师汇报课的全过程(课前研课、听课、课后评课等)。

3.能够在专业技能方面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4.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完成一篇教育教学论文的撰写。

5.能够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校本课题的研究。

三.其他

1.推荐或自荐教师请根据2020级新教师名单(附件一)选择一人进行指导,填写《推荐/自荐表》(附件二)。

2.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推荐/自荐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jiaokeshi440@126.com

3.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系部审核签字后的《推荐/自荐表》纸质稿送至教科室414室王梅老师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日


附件二2020级新教师名单.docx

附件三青蓝工程自荐、推荐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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