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项目(21C00061)分散采购公告
璧山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项目(21C00061)分散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璧山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如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6月4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21C00061
项目名称:璧山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3,660.00元
最高限价:803,66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803,660.00元 | 1 | 项 | 为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需要对现有危险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并强化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日常监管。按照《重庆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工作要求(试行)》要求,对璧山区现存的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未划入山洪灾害危险区但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危险区(区域)可申请危险区的销号和新增处理。璧山区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涉及到14个乡镇共108个行政村,其中重点危险区涉及到49个行政村,非重点危险区59个行政村。对108个村展开全面的调查,根据《山洪灾害调查技术要求(试行)》(2014年)和《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试行)》(2014年)对需要评价的村落进行调查分析评价,从而确定危险区新增或者销号。导致危险区新增的原因有人员迁入、环境变化、前期划分不合理及其他情况。导致危险区销号的原因有人员迁出、环境变化、前期划分不合理及其他情况。其中由于人员迁出而销号的危险区需要现场核查之前的人员是否已迁出及迁出地址。因环境变化而销号的危险区和前期划分不合理的危险区需要进行调查评价确认。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是在危险区所在的防治区,按照10~50km2划分小流域,以小流域为单元,深入调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暴雨特性、小流域特征、社会经济和历史山洪灾害等情况,分析小流域洪水规律,评价危险区内居民点、自然村落、集镇和城镇的防洪现状,科学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为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安全转移人员提供基础支撑。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包括前期基础工作、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评价三个方面。通过中央统一组织的前期工作,璧山区具备了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的底图、各类基础数据、相应的现场数据采集终端及数据审核汇集系统等应用软件,可依照各类技术标准,初步开展山洪灾害调查工作。根据这些调查数据,可进一步开展山洪灾害评价工作。最后通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汇集系统,将区级调查数据及评价结果汇总至市级,最终汇集到流域、国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及等级: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均为甲级。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6月1日 至 2021年6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如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6月4日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二楼会议室。
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6月4日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采购经办人:魏大鹏
采购人电话:135*****692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东林大道39号
代理机构经办人:何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小区4幢2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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