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新疆诚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伊宁市解放路147号报业大厦七楼701号宴会厅、12-16层酒店商业房地产
【交易公告】新疆诚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伊宁市解放路147号报业大厦七楼701号宴会厅、12-16层酒店商业房地产
项目名称 | 新疆诚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伊宁市解放路147号报业大厦七楼701号宴会厅、12-16层酒店商业房地产 |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210026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6-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6-1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评估基准日 | 2021-03-19 | ||
评估机构 | 新疆盛世联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疆诚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志强 联系电话:132*****160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5、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6、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新疆诚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大事 | 1、评估报告的估价结果是指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天然气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商业: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分别为30年2011年03月15日至2051年03月15日、38.75年2019年06月11日至2059年06月11日,出让条件下的住宅用途房地产租赁价值。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租赁方案》。 |
特别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5、该项目整体租赁。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两季租金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06-01 09:00:00 至 2021-06-1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1-06-1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3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06-01 09:00:00-2021-06-15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租赁方案.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诺 |
咨询电话 | ****-****************7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3:30 15:30-18:50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88号兵房大厦三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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