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房地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房地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欢迎各位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需求:采购8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为采购人在办理信贷业务、接收与处置不良资产(含财政部委托资产,不含批量处置)时,对于确需采用外部评估方式对押品、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中涉及房地产、土地等进行价值评估时所使用(监管部门指定评估机构的业务除外)。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有效期:合作有效期为2年,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续签期限累计(含首次合同的期限)不超过5年。
(四)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贷款类型 | 押品类型 | 最高限价 |
1 | 个人信贷业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 居住用房 | 按照押品件数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不高于500元/件。 |
2 | 其他 | 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 |
3 | 法人信贷业务(大中型企业) | 其他 | 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
4 | 其他业务的评估 | 其他 | 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
注:收费标准参照辽宁省物价局、建设厅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132号)、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44号)。 单笔业务评估价值≤0.2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1.5万元;0.2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0.5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2万元;0.5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1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2.5万元;1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10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4万元;10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20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6万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20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8万元。 报价已包括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差旅、交通、设备损耗及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 |
(五)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六)项目编号:CUPC-2021-0622;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2)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供应商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依法注册成立并连续执业2个会计年度(含)以上,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大连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三级(不含暂定期内三级)及以上资格或资质证书。
(2)具有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原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或其他省市同类型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业绩案例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今,需提交至少3个评估报告实例。
(四)股东及人员配备要求:
(1)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5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2)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8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3)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4)一人取得多项评估资格的,按1人计算。
(五)公司财务状况要求:
(1)近2年的年均收入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对于拥有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珠宝、文物、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不受此项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亿阳路6C三丰大厦C座2206室,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张女士,姚先生;
联系电话:****-********-***;邮件:cupc_zsy@qq.com
四、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且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文件须用软面封皮胶装并逐页编制页码。报名供应商应逐条证明其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须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财务章或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业绩材料复印件仅提供重点页即可)
注:须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财务章或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
③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详见基本要求第2项);
④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基本资格要求第1-8项);
⑤非大连市注册公司需提供大连市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在大连市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⑥房地产评估机构三级及以上的资格证书;
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⑧《合伙人协议》或《公司章程》及股东及人员配备要求中所对应的人员要求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及评估师证书);
⑨近2年的财务报表;
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重点页复印件即可);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五、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3.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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