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散瞳眼底相机招标公告
免散瞳眼底相机招标公告
延边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医疗器械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受珲春市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委托就下列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厂商、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JLYBCG2013W-GK-11-12
二、招标内容:
标项 | 设 备 名 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单位 |
一 | 麻醉机 | 1 | 31万元 | 0.3万元 | 珲春市医院 |
二 | 呼吸机 | 2 | 36万元 | 0.3万元 | 延吉市医院 |
三 | 免散瞳眼底相机 | 1 | 24万元 | 0.2万元 | |
四 | 眼科手术显微镜 | 1 | 28万元 | 0.2万元 | |
五 | 眼科裂隙灯显微镜 | 1 | 20万元 | 0.2万元 | |
六 | 椎间盘减压治疗仪 | 1 | 190万元 | 1.9万元 | 延边二院 |
注:标项二、三、四、五、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技术要求和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通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经销供应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投标产品已在本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中国总代理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10、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免费)
日期: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20日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地点: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6楼受理区(或吉林省延吉市爱丹路436号,高丽大厦7楼 2706室)。
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我中心注册登记后统一获取标书,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标书后直接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注册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联系方式:****-******* 李秀华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下午13:15时止。
六、开标时间:2013年8月2日下午13:30时整。
七、开标、投标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6楼。
八、投标保证金于2013年7月31日下午16:00时之前在延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交纳并到帐。
单位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卫生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行 号:********2205
联系人:李姬罗、李秀华,****-*******
九、项目联系人:李秀华,联系电话:****-*******。
传真:****-*******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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