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绥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情况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021-TP01
项目名称:绥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情况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东戴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情况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
1.调查范围
按照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两种口径调查。
2.项目依据
(1)《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52号);
(2)《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总体方案》;
(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
(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
(5)《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度试行)》。
3.项目任务
(1)开展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包括用地状况调查、供地状况调查、用地效益调查和闲置土地调查等。
(2)编制成果报告
完成东戴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3)绘制成果图件
绘制完成包括评价范围示意图、土地利用状况图、闲置土地分布图等。
(4)建立空间数据
包括范围边界、土地利用状况空间矢量信息(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提交的成果
(1)东戴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评价工作报告
(2)东戴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评价技术报告
(3)东戴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评价相关图件
(4)东戴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评价空间数据
5.其他事项
与技术依据、提交成果内容等有最新要求的,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至2021 年 6 月 4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形成连续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fxmzx@163.com),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及澄清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绥中县前所镇洪家村东戴河新区自然资源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东区门市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232 5106 9008 6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