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岭西供热站系统改造二期及路面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岭西供热站系统改造二期及路面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岭西供热站系统改造二期及路面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黑龙江中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岭西供热站系统改造二期及路面恢复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以宝垦局文[2013]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
2.2建设规模:供热管网改造,聚氨酯发泡保温管1924米,钢管铺设482米,阀门井8座;道路恢复635.7平方米等
2.3计划工期:2013年8月10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共8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5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小班子成员证书、职称证、企业业绩信用评价手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报名人员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针对本工程的清欠证明、类似工程业绩(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14: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12楼签到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
地 址: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
联 系 人:龚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0451- 55195771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珠江支行
账 号:****************
行 号:********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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