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二港池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二港池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二港池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门市东灶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就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二港池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二港池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为积极策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江苏省新出海口建设等战略,服务大通州湾临港工业建设和发展,海门市东灶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二港池西侧建设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建设4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万吨级),码头利用岸线长度为1017m,可满足同时停靠4艘5万吨级散货船。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1158万t/a,设计通过能力为1210万t/a,货种主要为大重件(风叶片)、煤炭、石灰石、钢结构、瓷砖石材、木材、机械设备及其他件杂货。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港口水域(含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及与进港航道的连接水域)、后方港口陆域等.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万元。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所需的调查费、劳务费、研究费、咨询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等全部费用。实施期间费用不随估算投资额的变化而调整,也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采购人不额外承担任何费用。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评估咨询业务且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提供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科创楼308,由海港大厦西侧停车场往南进入科创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东灶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250636723
对有关技术、采购需求问题以及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单位联系。
八、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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