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宣恩县分公司文体中心宣恩书城三楼联营招商公告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宣恩县分公司文体中心宣恩书城三楼联营招商公告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宣恩县分公司拟对宣恩县文体中心宣恩书城三楼进行联营招商,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联营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商报名。

一、联营项目名称

宣恩县文体中心宣恩书城三楼联营招商

二、联营范围

教育培训、咨询及饮吧有关的经营项目

三、联营面积

540平方米,位于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文体中心内(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联营合作商资格条件

4.1 联营公司需达到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4.2 联营公司须提供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4.3 联营公司必须提供:①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http://www.hbcxpt.cn查询)(以上三项查询截图原件)。

4.4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竞标。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及要求说明

5.1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6月8日9时30分

5.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34号(宣恩县新华书店)

5.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递交:授权代表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公司的委托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以上所有证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5.4本次联营招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招商结束,除中标单位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外,其余保证金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标单位。恶意抬高标价的或在限期内不签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周内不签订合同,视为恶意抬高标价或放弃中标)。

5.5本次联营招商标底为年销售收入80万元起,联营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联营时间不得低于三年,销售任务按中标价的12%逐年上浮,宣恩分公司扣点比例为12%-15%(以联营合同为准),本次报价最高的投标企业为联营合作单位。

5.6 场地的室内装修由联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装修风格需经与新华书店宣恩县分公司协商后方可实施。现已装修完工的部分及造价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壹角肆分(¥135575.14),由联营中标方承担。

5.7联营竞价公司需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 文体中心新华书店(县图书馆左侧)。

5.8 宣恩书城内的新华书店自营业务部分,由书店自行管理及核算。

六、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9时00分,逾期恕不接受。

七、联营招商资料送达地点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宣恩县分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宣恩县分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34号

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宣恩县分公司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文体中心 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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