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裙楼3台电梯的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裙楼3台电梯的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裙楼3台电梯的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裙楼3台电梯的维保服务进行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裙楼3台电梯的维保服务。
二、项目简介:我院拟对裙楼3台电梯维保服务进行招标,使我院的电梯及扶梯满足使用、年检等要求。
三、招标需求: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乙方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经营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7、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B级以上安装维修资质。
8、本项目的维保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证等。
9、承接本项目的投标方需具有富士达电梯制造企业授权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报名时,备注Email地址,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投标公司单位介绍信/委托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非现场报名需另附A4纸一张,注明Email地址,委托人手机号等信息。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
2、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大道7889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住院部17楼房管科;
3、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5、备注:可接受外地投标人非现场报名,投标人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收到招标文件表示报名通过,资质原件开标现场查验。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电梯型号
序号 | 品牌 | 型号及规格 | 楼层 | 台数 | 每台费用 | 每月费用 | 合计费用 |
1 | 富士达 | ZEXIA | 1-3 | 3 |
二、采购需求表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住院部裙楼3台电梯的维保服务 | |
总预算 | 7400元 |
服务期 | 2021年6月16日-2022年1月24日 |
交货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招标方式 | 最低价中标 |
数量 | 1项 |
备注 | 1、中标方自行负责人员工资福利、机械设备及耗材费、运输费、缴纳各项保险费、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劳保用品费、办公设备及办公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 |
三、维保频次要求:
一、每月两次
1)制动器动作正常,主机及控制柜(屏)无异音、无异味、无异常温升确认检查。
主机控制柜(屏)选层器、限速器清洁。
2)轿厢、轿顶照明、风扇检查。
3)底、顶层全程运行、各层起动、减速、停站、平层检查。
4)轿内指示器按扭、候梯厅指示器按扭及指示灯检查。
5)开关门及门锁、安全触板检查。
6)厅门、轿门、踏板清洁。
7)轿内各开关按扭功能检查确认、操纵箱锁检查。
二、每月一次
1)机房急停、限速器电气开关功能检查确认。
2)主机选层器、润滑、加油(参照润滑作业及工艺要求)。
3)主接触器动作检查,触点清洁,打磨及动作行程检查。
4)轿顶清洁及轿厢风扇罩、页清洁。
5)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功能检查确认。
6)安全触板开关引起和电气性能检查确认。
7)开门机、关门机撑臂、门刀、轿门清洁。
8)底坑照明、急停、断绳及缓冲器开关功能确认。
9)张紧轮及重锤检查、调整。
三、每季一次
1)机房卫生检查清洁、冷冻风机除尘清洁。
2)制动器铁芯及弹簧行程、刹车皮厚度检查测量。
3)开门机清洁、加油及调整。
4)厅轿门钢丝绳清洁调整、厅轿门门锁导轨清洁打磨去锈。
5)内、外门锁接点清扫、啮合情况、门滑块磨损检查及紧固螺丝。
6)导轨油杯油量检查、补充,副轨没有油杯时加油在轨上。
7)安全钳清洁及钳嘴楔快分中情况检查调整。
8)底坑卫生清洁(渗水时通知用户并解决)。
9)底坑设施检查清洁(缓冲器、主副轨张紧装置)。
四、每半年一次
1)控制柜(屏)电线各电器触点螺丝紧固。
2)相序继电器功能确认。
3)曳引轮及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磨损情况检查。
4)各空气开关、铁壳开关、闸刀开关性能检查、接触螺丝紧固。
5)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强迫换速开关之尺寸动作点及电气性能检查。
撑架、对重清洁、必要时漆油。
6)选层器钢片带清洗、抹油、张力检查和调整。
7)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清洁。
8)曳引钢丝绳张力检查、平衡调整。
五、每年一次
1)整机电器绝缘电阻测量达标修正。
2)限速器动作速度及检查。
3)制动器解体清扫打磨,必要部分加油测定线圈工作电压(电流)。
4)选层器减速箱加油、链条抹油及各触点螺丝紧固。
5)随行电缆状况检查。
6)应急灯检查、电池供电时间记录。
7)整流子碳刷、电阻箱清洁检查螺丝紧固。
8)外呼指示箱内部清洁、螺丝紧固。
9)安全钳功能确认、慢车试验安全钳。
10)接线箱、轿顶箱内部清洁、螺丝紧固。
11)操纵箱、指示器箱内部清扫、螺丝紧固。
12)调整超载、负荷补偿及舒适感。
13)轿架及轿厢各螺丝紧固。
14)轿厢滑轮、对重滑轮加油。
15)安全钳提拉力检查、安全钳系统调整及螺丝紧固。
16)导轨压码、连接板及撑架螺丝紧固。
17)感应器、隔磁板及支架清洁、螺丝紧固。
四、其他要求
4.1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 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 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每周一次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并对存在问题整改。每半月一次按有关政府部门对电梯保养标准规范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工作。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5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15 日。
4.2维修保养公司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对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发现上个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进行维修。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4.3维修保养公司需提供应急维保,确保24小时应急服务(该服务人员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维修证书),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出现电梯困人情况须在 15 分钟内到达困人现场并放出被困人员;当电梯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须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在各次检测、检查、维修保养必须具体管理部门和维修保养公司双方代表签字方能认可。
4.4维修保养公司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持证人员应为签约维保单位的职工并附带可查验的社保证明供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确认。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4.5维修保养公司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买方提供给维修保养公司的各种资料,维修保养公司应妥善保管,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复印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完好交回。
4.6维修保养公司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给买方,双方签字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维修保养公司应向买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和维修统计资料等。
4.7维修保养公司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电梯主要配件(门机、门机控制器、电梯主机及主机相关配件、控制柜变频器、控制柜主板、对重轮等)的维修及更换时间。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工作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4.8为保证乙方合同履行的过程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了解。甲方在抽查过程中所发现的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乙方随时听取甲方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应当负责维保范围内所有电梯由国家相关部门年检的所有一切事项,并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年检申请并备案,同时向甲方提供电梯年检缴费通知单。
4.9维修保养公司管部门每月至少对维保的电梯进行安全检查两次,培训和检查表单记录必须提供给甲方存档。同时维保记录由中标方与招标方共同签署确认。
4.10维修保养公司有义务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紧急事故救援及电梯安全技术相关知识的培训。
4.11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运行正常,损坏的零配件更换维修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4.12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根据故障统计记录, 维修保养公司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运行及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运行状况、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4.13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停止使用电梯。
4.14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应当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15、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维修保养公司不得设置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技术障碍。
4.16、维修保养公司在合同项目所在地备有常用易损零件的备件,以备急需。
4.17其它事宜在维修保养合同中体现。
五、决算及付款方式
5.1所有维修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维保完成后支付所有价款。
5.2招标方与中标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违约责任
6.1 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返工,并按一日1000元标准进行罚款,甲方有权从应付维保费中直接扣除。返工费用(含配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上述作业原因造成其他配件损坏,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或保养项目,工程款扣完或项目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2未符合甲方要求的地方,乙方无偿进行返修,经过两次维修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3维修保养公司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 甲方可拒付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并有权从应付维保费中直接扣除。
6.4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维修保养公司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6.5因维修保养公司现场作业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6因维修保养公司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电梯的损坏、重大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坏,维保单位应承担赔偿和修复责任。
6.7维保费按项目支付,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关于电梯使用维保相关要求, 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月考核,月考核分数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甲方支付当月的全额维保费;考核分数在 80-90 分之间,每降一分扣当月维保费的 10%; 分数在 80 分以下甲方将不用支付乙方当月的维保费用。单个项目一年内累计两
次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以下,甲方可单方面通解除合同。(月考核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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