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北门西小学家属院等2个老旧小区、甜水井办事处富通小区等8个老旧小区、头二三办事处金峰园小区等8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红线外)二标段
安阳市文峰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北门西小学家属院等2个老旧小区、甜水井办事处富通小区等8个老旧小区、头二三办事处金峰园小区等8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红线外)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1-06-01 16: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阳市文峰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北门西小学家属院等 2 个老旧小区、甜水井办事处富通小区等 8 个老旧小区、头二三办事处金峰园小区等 8 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 年红线外)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安阳市文峰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北门西小学家属院等 2 个老旧小区、甜水井办事处富通小区等 8 个老旧小区、头二三办事处金峰园小区等 8 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 年红线外)二标段 | 交易编号 | GBJS2021SG084(2) | ||||||
项目标段编号 | GC410500202100324001002 | ||||||||
招标人 | 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 | 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监督单位 | 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 ||||||||
公示时间 | 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 | 中标时间 | 2021年5月31日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该项目位于安阳市文峰区头二三道街街道办事处辖区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中标价(元) | 5786993.56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技术标 | 信誉标 | 商务标 | 现场考评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 公司 | 5786993.56 | 张利伟 | 11.54 | 10.00 | 68.39 | 4.58 | 94.51 | 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5731549.09 | 卫海朝 | 11.76 | 9.00 | 68.65 | 4.16 | 93.57 | 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阳市市政工程处 | 5877579.35 | 梁贵林 | 11.74 | 9.00 | 61.76 | 4.58 | 87.08 | 3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685652940U | ||||||||
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经理: 张利伟,证书编号:豫 241181940861 | ||||||||
业绩 信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安阳市HB25号路(平原路-中华路)获2018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2018年9月 2、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成工程一标段获2018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2018年9月 3、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成工程二标段获2018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2018年9月 |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奖项情况 | 1、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2020年3月 2、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0年3月 3、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020年3月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工地情况 | 1、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成工程一标段评为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018年9月 2、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成工程二标段,评为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018年9月 | ||||||||
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18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诚实守信投标单位。 2019年6月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安阳市 HB26 号路(邺城大道-HB25 号路)工程,合同价:10734746.40元,验收日期:2020年8月21日。 2、亚龙湾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价:14368059.31元,验收日期:2018年12月27日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张利伟被授予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2020年3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416045528K | ||||||||
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项目经理: 卫海朝,证书编号:豫 141151624418 | ||||||||
业绩 信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郑州市郑东新区北三环-龙湖中环路东立交桥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道路工程)获2019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2020年3月 2、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雄鹰东路-金源东街)施工第十标段获2020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2021年2月 |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奖项情况 | 获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019年3月; 获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2019年3月; 获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19年3月;。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工地情况 | 1、南挂路(南四环-天泰路)道路工程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021年2月 2、郑州市文博大道(西四环-凯旋路)道路工程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021年2月 | ||||||||
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0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2021年4月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2018 年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价:81824165.99 元,竣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 2、四港联动大道南延(滨河东路-炎黄大道)改建工程施工,合同价:189561256 元,验收日期:2018年8月15日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卫海朝获得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2019年3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工程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4173451510 | ||||||||
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经理:梁贵林,注册编号:豫 141060801941 | ||||||||
业绩 信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安林路(华祥路-北流寺)大修工程获2019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2020年3月 2、文峰大道大修工程(梅东路-铁西路)获2019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2020年3月 3、中州路大修工程(安钢大道-文昌大道)获2019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2020年3月 |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奖项情况 | 1、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2020年3月 2、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0年3月 3、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020年3月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工地情况 | 1、安阳市人民大道(彰德路-平原路)评为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020年3月 2、安阳市文昌大道(中华路-光明路)评为2019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020年3月 | ||||||||
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19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2020年3月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安阳市安彩大道(铁西路-烟厂路)等 13 条道路大修改造工程二标段, 合同价:32670630 元,验收时间:2018年9月17日 2、安阳市 2016 年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合同价:121608000.00 元,竣工时间:2019年5月28日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无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振江
电 话:13569077757
招标代理机构: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广
电 话:15896879906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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