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河东片区道路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河东片区道路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河东片区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河东片区道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局集发改字(201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ZJN-SZ-********1
2.2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河东片区道路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河东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集宁新区河东片区,建设察哈尔东大街、杜尔伯特东大街、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满达东街6条市政道路工程。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监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a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3楼2310A室)发售招标文件处持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复印件一套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3楼2310A室)出售招标文件处购买。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事宜。
4.2本次招标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电 话:****-*******
联 系 人:张清泉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3楼2310A室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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