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告位经营权招标公告
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告位经营权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告位经营权竞价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告位经营权竞价项目采用明标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报价。
1.项目名称: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告位经营权竞价项目
2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出租 年限 | 单位 | 面积 | 标底价 (元/年) |
01 | 广告位经营权 | 5 | 年 | 长约70米,高度按原装架 | 60000 |
备注:1、竞价人的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竞价人资格:
1) 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 日9:00起至2013年7 月16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购买竞价文件地点:西樵镇新田村委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6.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竞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亲自到场领取:
1)独立法人机构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如是自然人则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名的复印件1份;
2)法人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自然人不需要提供);
3)竞价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然人不需要提供)。
7.竞投基本情况:
7.1资产类型:广告位经营权
7.2资产经营用途:广告位经营
7.3出租的年限:5年,实际出租起始日期以合同为准。
7.4交易底价:60000元/年,竞价时以此为报价起点竞价;
7.5租金递增情况:从合同签订日开始,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10%。
8.现场勘察:
竞价人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招租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竞价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说明书及招租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说明书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770
9. 接收资格文件时间:
2013年7 月17 日9:30至10:00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请在竞价会议开始前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
10. 竞价地点:
西樵镇新田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11.竞价时间:
2013年7月17日10:00.
12.竞价保证金
12.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12.2竞价保证金必须由竞价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出,且最迟应在2013年7月 16 日24: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12.3保证金的汇款人应与竞价人一致,否则将予以拒绝。
12.4经确认竞得资格,竞得人必须履行以下的条件,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目成交权,其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竞得人须于竞价结果确定后现场签订《交易结果确认书》。
2、竞得人须在取得《交易结果确认书》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与招租方签定《广告位经营权合同》。
12.5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未取得成交权的竞价人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凭银行存款回单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民委员会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无息退还)手续。
13. 合同保证金:
竞得人在签定《广告位经营权合同》》时必须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招租方十日内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竞得人。
14.租金
租金每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每12个月收取一次,并于当年的12月25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年租金。在支付第一年租金时竞得人须一并缴清原众合楼广告架铁栅架费用6万元,该费用不包含在竞价底价内。
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770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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