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和除雪劳务招标公告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和除雪劳务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和除雪劳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和除雪劳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6月8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 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和除雪劳务项目 采购。本项目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10446

项目名称: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和除雪劳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7,699.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4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6月4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 9 点30 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8日 9 点30 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   15304599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59-615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晓丽

电 话:  1530459951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 维

电话: 0459-6158157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一)用工地点

1.省道S505大庆至杜尔伯特公路K0+000-K22+127段(让杜路)。

2.国道G301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K691+004-K694+899段(安卧路)。

3.国道G10绥芬河至满洲里(高速)K634+892-K637+392段。

4.安萨路桥引道

(二)工作范围、内容

1.省道S505大庆—杜尔伯特一级公路:22.127公里。

(1)路面、路基保洁

(2)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及保洁

(3)路面除(冰)雪、防滑

(4)整修路肩、边坡

(5)清除中央分隔带、边坡杂草

(6)打(割)路肩草

(7)路树剪枝

(8)灌木修剪

(9)波形护栏维护

(10)路树刷白

(11)桥梁栏杆、扶手刷新

(12)桥梁墙式护栏刷新

(13)清理桥面伸缩缝

(14)疏通桥面排水系统

(15)清理、疏通桥梁、涵洞

2.国道G301绥芬河—满洲里二级公路:3.895公里。

(1)路面、路基保洁

(2)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及保洁

(3)路面除(冰)雪、防滑

(4)整修路肩、边坡

(5)打(割)路肩、边坡草

(6)路树剪枝

(7)路树刷白

(8)清理、疏通涵洞

3.国道G10绥芬河—满洲里(高速)一级公路:2.5公里

路面除(冰)雪、防滑。

4.安萨路桥引道600米

路面保洁、除雪、防滑

(三)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技术标准

养护作业标准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0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等相关规定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及检查验收。

2.具体质量要求

(1)公路保洁

及时清除路面泥土、杂物,始终保持路面整洁;路肩、边坡、边沟、隔离栅杂(挂)物清捡,清除;清理边沟泥土杂物;

(2)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及保洁:对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轮廓标等公路附属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洗,并全年保持附属设施稳固、整齐,外表清洁、美观。

(3)路面除(冰)雪、防滑:实时清雪,随下随清,清除路面积雪、积冰、铺撒融雪剂、防滑料。要求:

①雪停24小时内,完成行车道积雪清除。

②雪停48小时内,完成路面范围内积雪清除。

③对弯道、坡道等结冰路段及时撒融雪剂或中砂做防滑处理。

特别注明: S505公路的滨州铁路跨线桥桥面及两侧引桥桥面禁止撒融雪剂。

④机械除雪清理不到的区域,全部用人工清除。

(4)整修路肩、边坡:整平路肩隆起、坑洼、缺口夯实,始终保持路肩平整、顺直。整修边坡、处理冲沟。

(5)清除中央分隔带、边坡杂草:清除中央分隔带水泥砼板缝间杂草和边坡杂草,并保持全年无杂草。

(6)打(割)路肩、边坡草:割除路肩、边坡杂草,每次打(割草)剪留高度10cm,边坡修剪范围至坡脚。

(7)路树修剪:对乔木修剪、整形,并及时砍伐、修整因大风等原因倒伏的树干(枝干),对砍伐修剪的树干(枝干)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8)灌木造型、剪枝:修剪、整形灌木,把修剪枝条清运至指定地点。

(9)波形护栏维护:波形护栏校正,调平、调直线形,补螺栓等。

(10)路树刷白:树干刷白高度至地面1.3米,并用红色油漆标记。每年春、秋季各一次。

(11)桥梁栏杆、扶手刷新:清扫灰尘、清除铁锈,刷底漆、面漆。

(12)桥梁墙式护栏刷新:涂刷黄黑相间油漆,线宽及间距15cm,倾角45度。

(13)清理桥面伸缩缝:剔除缝内杂物,清除干净。

(14)疏通桥面排水系统:疏通泄水管、排水管。

(15)清理、疏通桥梁涵洞:清除桥梁、涵洞内杂物,保持排水畅通。

二、双方职责

(一)采购方职责

1.负责下达生产计划,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及生产过程中的监督和质量验收。

2.为供应商提供劳务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及生产过程中用于安全保障的设施。

3.在国道G301和省道S505的道班内为供应商提供工人休息室。

4.若供应商人员不服从采购方的管理,采购方有权要求撤换或辞退不能胜任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5.若采购方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养护作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时,有权责令供应商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二)供应商职责

1.必须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并服从采购方管理。

2.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成立项目部,机构设在省道S505公路道班内;需至少配备一名管理人员和一名安全员;配备的劳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18-55周岁,人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求并相对固定。

3.负责施工作业全过程(含人员、车辆、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应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养护作业和公路行车安全,严禁违章、违规作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服务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意外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4.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日常养护作业应保持公路行车安全畅通。

5.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方的检查、监督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

6.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负责配备1名工程车驾驶员,在除雪期内配备2名除雪车驾驶员和1名装载机驾驶员,1名平地机驾驶员。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有符合交警部门要求的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件。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等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该项要求,实际工作中核验)

7.负责道班场地的保洁、除雪,同时负责省道S505公路道班的值班和冬季烧锅炉工作,锅炉工需具备专业岗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该项要求,实际工作中核验)

8.负责劳务人员食、宿及上下班通勤等费用。

9. 在服务期内,供应商保证按要求每天上路巡查。并在项目部内配备值班人员,夜间应有管理人员及工程车驾驶员值班,保证随时上路巡查和能保证夜间组织生产。

10.供应商的劳务人员应完成采购商安排的日常办公场所及设备维护等工作,用工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11. 供应商在使用采购商提供的车辆、机械、工具时,如因供应商人为原因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能维修的必须到采购商指定的定点单位去维修,维修费用在中标劳务费用中扣除,维修期间工程急需设备时,由供应商提供。

12. 供应商必须与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不得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13. 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

14. 除按时完成所管养公路日常保养和除雪外,每年在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路域环境整治,清理路面和路基及坡脚以外15米范围内的垃圾,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三、其他事项

合同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因人工费上涨等任何原因予以调整。

告知事项

1、验收程序:由采购单位依据本项目文件组织验收。

2、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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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谈判 劳务 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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