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屿乡政府综合提升及五竹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猴屿乡政府综合提升及五竹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猴屿乡政府综合提升项目及五竹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新投吴航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猴屿乡政府综合提升项目包含外立面提升约4500平方米,景观提升约5000平方米、空间布局等的全面优化提升工作,乡政府及停车场景观改造(包含旧的景观拆除、新增绿化、苗木修剪、舞台及旗台施工等),外立面(含阳台)采用真石漆提升改造,旧标识标牌拆除及更换,旧雨棚拆除及更换,地面清理、修补及沥青铺设,一层走廊及楼梯间防滑砖铺设等内容;五竹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含修建一栋二层建筑作为五竹村综合服务中心面积约400平方米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30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投标时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投吴航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C1-5#研发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26916,传真:/
联系人:陈工
监督部门:福州新投吴航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C1-5#研发楼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2021-06-01 17: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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