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热水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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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XJ201306号浴室热水系统设备采购询价函



各供应商:

受采购人的委托,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需采购以下产品,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报名时间及报价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18日(报名时请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报价方式:2013年7月23日下午14:30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现场报价(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三楼),联系电话(传真):0872-**************,联系人:游淑惠、李海燕、李丽梅、杨灿芝。说明及要求:

注:报价含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税费等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必须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测试可用方可验收交货;中标后不得再追加其他费用。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采购项目表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采购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商家报价(元)

规格型号配置

参考品牌、型号及备注

单价

总价

1

太阳能管

450

长1800mm ¢58mm

不需水箱、喷头。要求供货安装到黄坪镇

2

冷水管

20

(铝塑管)¢32mm;每根长度为3米。

3

热水管

20

(铝塑管)¢32mm;每根长度为3米。

4

接头

150

三通、弯通、直接、变接、活接、球阀

5

安装费

包括各种运费、安装费

价 格 合 计




一、 此次采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 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全新的产品,具有生产厂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达到采购要求的产品。

三、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签订合同时成交方按成交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到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

四、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安装完毕。如果成交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采购方将从供货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每天按迟交货物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因供货期延误而造成采购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验收: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代理人和供货商共同进行验收。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六、在供货安装过程中供货商应做到安全、文明供货,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都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七、结算付款:产品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和中标人开给采购人的税务发票复印件,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由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没有质量问题,首付90%,质保期满半年后,由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一次性付清尾款。

感谢您的参与,请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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