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一标招标公告(HGZ202105280302)
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一标招标公告(HGZ2021052803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一标(招标项目编号:HGZ2021052803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包括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一标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装修等,庭院绿化、道路、管网、围墙等,市政热力管道等,施工用临时电及道路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企业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八条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或追究其责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低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0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410173-44-03-098922的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一标
2.2 招标编号:HGZ202105280302
2.3 项目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二路以东,豫州大道以西,规划辛赵路南一路以南;市政供热管道沿规划二路、皛店路、荆州路等道路铺设。
2.4 项目概况: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一标总建筑面积约11821㎡,其中办公楼共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172m2,职工公寓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493m2,锅炉房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约2156 m2;市政热力管道长度约2.7km(DN700约1.5km,DN500约0.6km,DN300约0.6km)。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空铁新城清洁能源智慧供暖及运营中心项目(一期)一标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装修等,庭院绿化、道路、管网、围墙等,市政热力管道等,施工用临时电及道路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8 计划工期:市政热力管道、燃气锅炉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130日历天,运营中心办公楼、职工公寓楼及庭院工程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企业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八条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或追究其责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低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
(2)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附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护航路1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981924052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25533465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护航路1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9819240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62553346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0601111556773531551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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