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改造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改造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以邀请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融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融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环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家供应方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闽建发采购【2021】023号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报名方式: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地点安排:
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 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6月8日上午9:30时,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询价评议前由询价小组审查;
2、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询价采购小组会将对投标文件实质性进行审查,发生重大偏离的将被拒绝。
八、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分单价和总价,并且只能有一个总报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九、公示及成交通知:
1、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把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2、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询价小组将书面通知成交人。
十、本次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投标时间前
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9333。
十一、成交服务费缴纳帐户:招标代理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9333。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叁仟元整(¥3000.00元),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服务费。
十三、本批采购确定成交人的办法:本项目招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投标报价,以提出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或货物配置高低及售后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四、投标人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询价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十五、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投标评定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询价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六、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4—8985892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梅园路中段第19幢601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4-2336005
标签: 改造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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