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梅县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梅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梅县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DHS13MZFG06080
二、招标项目名称:梅县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9.76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2、招标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服务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3年7月12日8:30起至2013年7月22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服务商凭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到本公司购买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8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梅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府前大道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文件编制人:叶明忠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叶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标书下载!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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