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滨州阳光城项目商砼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滨州阳光城项目商砼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交轨-WZ-01-2021-商砼(... | 项目名称: 交轨公司滨州项目商砼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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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滨州阳光城项目商砼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交轨-WZ-01-2021-商砼(滨州)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山东滨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轨道分公司。本项目A3区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三路与渤海十四路交汇处,建设单位为山东滨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建筑面积16.898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包件一43622.26m3,包件二16724.88m3,包件三34371.86m3。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4 结算支付方式 2.4.1.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相关附件资料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本项目采用银行汇款或者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月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80%的货款,6个月内支付到95%,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最后一批货物交付合格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 2.4.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者12个月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12个月,承兑汇票款的提前提取使用的贴息部分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提取承兑汇票材料款的贴息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15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拥有自检试验室、标养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5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6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6月2日10:30时至2021 年6 月9 日10: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1 年6月2日10:30 时至6 月9 日10:00 时。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6 月9 日 10:00 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蓉城支行 账号:5451 0000 0012 0180 00321 邮 箱:jggswsb@163.com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1 年6月9 日10:00时后。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6月16 日10:00时止,2021 年6 月16日10:00 时后陆续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现金形式)。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1 年6月15 日18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二分部 开户银行:滨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则支行 电子邮件:********6@qq.com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5号院 项目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三路与渤海十四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翠翠联系电话: ***-********(公司) 联系人:雷少博联系电话:155*****441(项目) 招标监督电话: 185*****027 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jggswsb@163.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6@qq.com 汇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上述邮箱。 202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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