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的招标公告
铁岭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恒信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6 月21 日13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HX2021GK-005
项目名称:铁岭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
采购需求:金融机构3家(每家金融机构需含有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一家,金融机构可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但必须向采购方备案。)
01包:负责市本级、银州区、铁岭县的工作(负责全市统筹工作)。
02包:负责清河区、西丰、昌图县工作。
03包:负责开原市、调兵山市工作。
本项目因地域,及任务量等需求,特分为3个合作协议包;
合作协议书履行期限:2年(合作协议书每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方对中标方考核审查,考核及格,续签第二年合作协议书,如考核不合格,自动终止合作协议书。另行组织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金融机构选聘标准
1.在辽宁省境内依法设立或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在辽宁省下设分支机构的单位,我省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优先,有专项债券项目包装或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经验的金融机构优先,在铁岭下设分支机构优先,与上级部门开展密切合作的机构优先;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净资产状况等指标达到行业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破解难题能力、综合优质服务能力;
3.依法开展经管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信誉良好,能够与地方政府开展深度合作,能够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4.有能力且自愿遵守辽宁省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披露等有关要求,并能够履行做好新增债券(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新增债券资金全过程管理、新增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等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工作;
5.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配合地方财政部门牵头编制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管理前、后台工作,与省财政部门进行有效对接;
6.金融机构需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包装并积极组织发行材料,编制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并进行严格初审后,将初审后制作精良的材料报送财政部门。
(二)会计师事务所选骋标准
1.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有财政部会计审计领城咨询专家优先,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优先;
2.从事项目包装及披露文件编制工作人员数量需与项目数量相匹配;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4.有能力且自愿遵守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券披露有关要求,并能够履行项目包装及披露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
5.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业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专项债券项目偿还来源、项目预期收益和支出以及融资平衡情况进行评估后出具专业评估意见,并对数据预测等结论性意见负责;
6.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项目财务分析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律师事务所选骋标准
1.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律师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
2.从事项目包装及披露文件编制工作人员数量需与项目数量相匹配;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4.有能力且自愿遵守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券披露有关要求,并能够履行项目包装及披露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
5.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按照律师法、律师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主体资格、项目收支以及融资平衡、为项目提供服务的机构和签字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核后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并对法律依据等结论性意见负责;
6.律师事务能够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项目提出合规性法律意见和项目可行性指导等工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 至 2021年 6 月 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1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恒信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121年 6 月 21 日 13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恒信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hengxingongsi1@163.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恒信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尹君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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