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学校场地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学校场地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场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南发展大厦150-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6月16日9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XCGSZGZ-2021-002;
项目名称:学校场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9万元;
最高限价:690.056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学校场地改造,具体包含金星中学、太湖实验幼儿园、东方娃幼儿园、芦庄实验幼儿园、贝尔实验幼儿园、五爱小学等六所学校的场地改造及零星维修;其中采购主要为 8mm厚硅PU场地、13mmEPDM厚层压式塑胶场地、13mmEPDM渗水(透气)型塑胶场地、40mm高人造草坪场地、PVC地板、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最迟不得晚于8月20日交付)
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塑胶面层质量要求按《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执行,并确保通过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的新国标检测。
质保期:2年;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报价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报价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6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6个月的缴费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磋商时要求提供样品:
①提供8mm厚硅PU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
②提供13mm厚EPDM超弹性渗水(透气)塑胶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面层3mm厚(红色);底层10mm厚EPDM塑胶(EPDM颗粒与超弹性颗粒1:1混合后摊铺);
③提供10mm厚W型结构三维弹性垫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
④提供40mm高人造草坪,直草草丝为赛尔隆U型单丝(尺寸:30cm*30cm)一块;
⑤提供13mm厚EPDM超弹性层压式塑胶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面层5mm厚;底层8mm厚EPDM塑胶(EPDM颗粒与超弹性颗粒1:1混合后摊铺)。
注:样品显示供应商的名称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所送样品不得有损坏。由监督人员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贴好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样品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天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南发展大厦150-702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样品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 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 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6日 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
1)凡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2)供应商参加相关现场采购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shtml)等规定,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时,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接受本项目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
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统一信用代码:********MB********
采购预算代码:802001
地址:塘南新村88号
联系人:汪妍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L
地  址:中南发展大厦150-702室
联系方式:18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珲
电   话:186*****638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改造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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