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场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南发展大厦150-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6月16日9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XCGSZGZ-2021-002;
项目名称:学校场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9万元;
最高限价:690.056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学校场地改造,具体包含金星中学、太湖实验幼儿园、东方娃幼儿园、芦庄实验幼儿园、贝尔实验幼儿园、五爱小学等六所学校的场地改造及零星维修;其中采购主要为 8mm厚硅PU场地、13mmEPDM厚层压式塑胶场地、13mmEPDM渗水(透气)型塑胶场地、40mm高人造草坪场地、PVC地板、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最迟不得晚于8月20日交付)
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塑胶面层质量要求按《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执行,并确保通过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的新国标检测。
质保期:2年;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报价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报价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6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6个月的缴费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磋商时要求提供样品:
①提供8mm厚硅PU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
②提供13mm厚EPDM超弹性渗水(透气)塑胶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面层3mm厚(红色);底层10mm厚EPDM塑胶(EPDM颗粒与超弹性颗粒1:1混合后摊铺);
③提供10mm厚W型结构三维弹性垫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
④提供40mm高人造草坪,直草草丝为赛尔隆U型单丝(尺寸:30cm*30cm)一块;
⑤提供13mm厚EPDM超弹性层压式塑胶样品(尺寸:30cm*30cm)一块,面层5mm厚;底层8mm厚EPDM塑胶(EPDM颗粒与超弹性颗粒1:1混合后摊铺)。
注:样品显示供应商的名称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所送样品不得有损坏。由监督人员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贴好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样品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天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南发展大厦150-702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样品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 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 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6日 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
1)凡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2)供应商参加相关现场采购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
*******.shtml)等规定,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时,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接受本项目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
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采购预算代码:802001
地址:塘南新村88号
联系人:汪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南发展大厦150-7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珲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