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运转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运转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运转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晋安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2日14:4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8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项目联系电话188*****005
采购单位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183*****222
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工188*****005
附件:
附件13.2021-06-01(定稿黑白)运转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附件22021-06-02(预公告)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运转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docx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运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运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FZ2020-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项目联系电话:18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183*****2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188*****0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台

用途

合同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液压定位摆渡车

6

窑车调度

*******元(含技术指导部分的*******元)

150000元

1-2

液压顶车机(干燥窑和焙烧窑共用)

6

控制窑车进入窑炉

1-3

出口拉引机(干燥窑和焙烧窑共用)

6

控制窑车出窑炉

1-4

空车牵引机/链条

5

控制空车进生产线

1-5

重车牵引机/链条

4

生产线进入存坯道

1-6

存坯道液压拉带步进机

10

自动控制窑车在存坯道排列,进入烘干窑前期准备

1-7

节拍液压步进机

8

1-8

卸车线牵引机

6

控制卸车线窑车

1-9

上空车牵引机

8

1-10

精确定位步进机/编码

4

控制窑车到达指定机械手码坯位置

1-11

窑车(铸铁围板方案)

200

隧道窑的运输设备

1-12

技术指导部分(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项

交付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 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并单体验收合格,满足试运行条件(不含试运行30日)。

交付条件

最终验收合格。

备注

为使项目实施顺利运行,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招标人解决项目上各环节间各项设备的衔接问题,派专人驻厂对项目全过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合理分配工期、协调及配合其他分包单位并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工程的整体匹配性、以及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达到性能指标。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所投货物(包括货物所用材料)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

3、投标人的报价应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转设备与备品备件的制造与供应(包括窑车制造及窑车保温浇筑施工)、设备的运输、装卸、包装、现场仓储保管、技术资料提交、技术培训、安装、单体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服务和通过各项验收、保修及货物的保险、检验、检定、校准、人员差旅食宿费、13%增值税(设备费)、6%增值税(技术服务费)等投标人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招标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除本条第3.1款规定以外,招标项目构成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的改变而调整,本项目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3.1、以2021年1月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钢材料的信息价为基准价格,投标人报价时钢材料价格可以参照基准价格进行报价。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发出钢材采购通知当月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钢材料的信息价较基准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价差计算数量以中标人实际使用的数量进行计算,但不得超过第五章投标文件《海峡资源综合利用窑车用材清单》所列数量,超过部分不予计算价差。涉及上述调整时,由双方在招标人发出采购通知时进行确认,价差部分在设备支付款项的第3期次款项即窑车钢结构制作完成后,经招标人相应阶段性验收合格后按70%支付,剩余差价部分按支付期次(第4期次-第6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支付款项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4、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我公司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预公告建议截止时间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加盖公章送至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或未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指定地点的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我单位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2、招标文件内容:详见附件

3、文件获取时间及办法:即日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免费下载。

4、预公告建议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1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设备采购 二期工程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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