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分部2013年部分物资(半固定式围栏、抢险防护用具、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东北分部2013年部分物资(半固定式围栏、抢险防护用具、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2013年部分物资
(半固定式围栏、抢险防护用具、监测系统)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通用资质和专用资质要求。
3.采购货物要求参见附件3《货物需求一览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11日至7月1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A座602室。
5.投标人可现场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多汇不退。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传真或者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应附件,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投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人如投多个包,则按所投项目的限中包数来提交投标保证金,例如:限中两包,则提交最大两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所投项目无限中包要求的,均按所投包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已在我公司办理年度诚信保证金,报名时请将证明文件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供。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09:00。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澳酒店2楼会议室(电话:****-*******地址:大学东路与创业路交叉路口)
为开标工作能顺利进行,集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8月5日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接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澳酒店2楼会议室。
8.凡是在过去的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招标人正常招标活动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一旦申请投标,就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疑义。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赖肇华(项目经理)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A座602
邮 编: 010010
网 址:https://ecp.sgcc.com.cn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1149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售卖标书联系人:宋鸿儒
报名电话: ****-*******(优先使用)
邮箱:nmgxzb@163.com(报名表、澄清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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