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文化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文化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文化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OAO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文化东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区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2.2、建设规模:新建狮泉河镇文化东路:道路长度1227.119米(23.60米宽);文化东路支路长度105.025米。太阳能LED 路灯80套等。(具体详见图纸)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国家资金,已落实。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在阿里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3、本次资格预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五.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携带以下资料在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1日上午12时00分,递交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13号地区粮食局4栋2楼(3号、4号)
联系电话:****-*******、 188*****809
联 系 人:王绍俊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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