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渣土清运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渣土清运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渣土清运工程施工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宽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2日15: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 ||
预算金额 | ¥199.06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3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苗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冠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工****-********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渣土清运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
项目名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渣土清运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渣土清运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7号吉林省冠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XZB-*******
2.项目名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渣土清运工程施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0660万元
5.最高限价:199.0660万元
6.采购需求:兴旺路东南侧地块内,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将该地块内渣土运至富盈路东北侧地块内,并进行平整,符合标高。渣土在清运过程中发现其它非土物质,由成交单位按照省市有关运输、处理规定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7.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宽城区。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需具有职称证或岗位证。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现场人员与响应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良好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7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持有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办理人身份证及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
(4)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及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证明。
(7)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388号
联系方式: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吉林省冠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吴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4.监督部门:
名称: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长春市宽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箱:cckcshb@163.com
地址: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需具有职称证或岗位证。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现场人员与响应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良好证明文件);3.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3.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7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吉林省冠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388号
联系方式: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冠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吴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
招标
|
吉林省冠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