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雄安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雄安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入库的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承担集团公司及所出资企业需要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服务的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一个子库,各子库选择入库的资产评估机构数量如下:

第1标段:股权评估服务库,数量5家。

第2标段:不动产评估服务库,数量5家。

第3标段:知识产权与其他资产评估服务库,数量5家。

特别说明: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单个资产评估项目的签约单位将在入围的单位中由评估项目所属企业自行选择产生,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不保证入围单位在服务周期内的签约项目数量及评估服务费用总额。

2.2服务内容:第1标段:股权评估服务,在企业并购重组,企业改制,发行股票上市,股权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等经济行为中的股权价值评估;第2标段:不动产评估服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转让,以不动产作价出资等经济行为中涉及的不动产价值评估;第3标段:知识产权与其他资产评估服务,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软件,版权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以及机器设备,林木,流动资产等各类实体资产价值评估。

2.3服务期限: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实行定期和动态管理机制。入库的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期限原则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3年后根据集团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重新选择入库机构。同时,对于在服务中发现严重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止其服务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17)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合伙制企业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者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证明;

③连续正常营业满10年,连续正常营业期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

(2)业绩最低要求

第1标段与第2标段要求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具有1个下述单位委托开展的类似资产评估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第1标段:股权评估服务;第2标段:不动产评估服务)。第3标段要求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且具有1个下述单位委托开展的类似资产评估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第3标段:知识产权与其他资产评估服务)。

①省级或以上政府机关;或

②央企总部或其二级全资/控股企业;或

③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属一级国企总部或其二级全资/控股企业。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领域连续工作须满5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需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且已完成职业资格证书登记;且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4)其他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及依法纳税的记录。

②每家资产评估机构最多可同时投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此项目。

本项目通过电子信箱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将下述需要提供的文件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信箱(另需包括授权人联系方式、普通或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招标代理将在发送邮件当日进行处理。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③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每家资产评估机构最多可同时投2个标段。

保证金账号信息: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125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罗萨大街111号雄安恒瑞酒店会议室。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在上述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公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071700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 徐廷霖

联 系 人:王云泽、王星燏、孙占海

电 话:********18

电 话:180*****966186*****168137*****212

电子邮件:********6@qq.com

电子邮件:wyz********6@163.com

网 址: /

网 址:http://www.gxzb.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资产 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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