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嘉兴港区-独山港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风电子项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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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嘉兴港区-独山港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风电子项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为EPC总承包(不含初步设计)。具体包括:风电场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两台单机容量3.3~3.5MW风力发电机组(两台机组采用同一规格型号)及其附属设备、叶片、塔筒设备、2台箱变(包括所需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变压器容量与机组对应)、集电线路、汇集站内所有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接入系统所需的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的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道路施工,施工区域光伏板及附属设备的拆除、保管及后续全容量恢复(施工及建设时影响光伏面积约 8500 ㎡,对应需拆除光伏容量约 400kW;拆除的光伏采取部分就地恢复、部分在1#、2#风机之间现有灰库区空地恢复的方式实现全容量恢复),塔筒图案设计,两台风机之间的电缆敷设安装、风机至汇集站的一二次电缆的敷设安装(需安装电缆桥架,过路需地下埋管敷设,约3km),汇集站至厂区0号门#1新建电缆井电缆的敷设安装(需安装电缆桥架,过路需地下埋管敷设,约1km),0号门#1新建电缆井至10kV黄湾111线#17杆与架空线T接闸刀处电缆敷设安装(电缆敷设采用地下顶管方式,约900m)及与电网侧的配合工作;相关土建、建筑工程的施工,施工安装过程中道路及绿化开挖后的恢复工作,系统联调验收,试运行,相关试验(包括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试验)、工程所需保护定值计算及编制、工程各项验收及并网验收等所有费用,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通过浙能集团基建工程全过程4A达标投产。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 业绩要求:(以下两条须同时满足):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总容量7MW及以上,且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可累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可累计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的,业绩按该工程全容量计算)。要求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及用户单位名称和具体人员联系电话,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总容量7MW及以上,且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设计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可累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可累计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的,业绩按该工程全容量计算)。要求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及用户单位名称和具体人员联系电话,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1、投标人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2、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3、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陆上风电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陆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企业任命文件);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2、在近三年内不曾因侵犯其他公司专利或质量安全问题或被提起讼诉。(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准)。

(四)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联合体要求如下: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 家。联合体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1、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总容量7MW及以上,且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设计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可累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可累计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的,业绩按该工程全容量计算)。要求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及用户单位名称和具体人员联系电话,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4、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总容量7MW及以上,且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可累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可累计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的,业绩按该工程全容量计算)。要求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及用户单位名称和具体人员联系电话,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5、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当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6月2日9:00至2021年6月8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浙能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芳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C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 ****-********

注: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前往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办理投标所用CA(网上自助申报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tyztb.xhtml)。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招标人: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招标文件购标链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风电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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