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2日
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21年3月23日进行了资格预审,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审小组认真、仔细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2021年5月24日,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社会资本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2021年5月24日,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谈判备忘录,并最终确定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单位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经预中标公示后,确定其为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怀财采计********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格预审公告日期:2021年3月23日
5、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09时30分
6、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7、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4月27日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09时30分
9、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09时30分
10、谈判时间:2021年5月24日
11、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21年 5月24日
12、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5月25日
二、 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
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杜明辉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综合楼6楼 |
联合体成员: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龙吉生 | 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
联合体成员: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6号7楼 |
2、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条件:
2.1中标报价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一、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 | |
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 | 66.9元/吨 |
二、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 | |
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 | 5% |
2.2建设内容
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厂内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200t/d(配置两条6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24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对应的配套系统)的一期工程,预留二期处理用地。
2)厂外建设内容:新建进场道路,约 0.6km;铺设取水管线约9km 及取水泵房。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32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375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含建设期利息)为10862.76万元,预备费为3230.6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287.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198.6万元
具体以最终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为准。
2.3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30年(包含建设期24个月);
2.4出资比例:
本项目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6329.7万元,持股 30%,社会资本出资 14769.3万元,持股 70%,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依法融资并按照贷款协议偿还贷款;怀化市城管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行使特许经营监管职能;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规划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
2.5回报机制: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项目回报机制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回报,项目公司可根据 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2.6服务要求:
满足最终签署的《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中对整体运营绩效考核指标和产业发展服务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蔡莹、陶勇 、李克明 、刘友良 、杨小平、刘良斌、刘兴山
4、采购成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刘兴山、向再明、刘玉玲、李敏星、杨涛、阳林、贾华、曾凡
5、《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以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最终签订的文本为准。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2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周女士、张先生
电话:187*****990、****-********、********
采购人: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怀化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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