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黄河上游巴曲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区周边环境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黄河上游巴曲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区周边环境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黄河上游巴曲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区(以下简称“施工区”)周边环境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施工区内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处置生活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在施工区内,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巡查发现在施工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及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予以处理。
三、请单位、组织和个人积极如实举报施工区及周边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举报热线“12369”),对举报内容核实属实的,将适度予以奖励。对经核实属于虚假举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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