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卫生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卫生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卫生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建设业主单位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卫生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曹妃甸区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招标范围:依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 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通用准则》(WS233-2017)、《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 〔2006) 15号)等要求,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对实验室进行提升改造建设,达到相应等级备案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净化工程或净化设备或机电工程或制冷机组或实验室设备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6月 2日至2021年6月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蓝海嘉苑205号楼1单元10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曹妃甸区垦丰大街23号

联 系 人: 曾杨

电话: 0315-89858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大街262号富金大厦B座1单元202

邮编:050000

联 系 人:蔡国春

电话:173676334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实验室建设 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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